日前,省教育厅公布了2018年度广东高校提取和使用学生奖助基金的情况通报。
根据通报,截至2019年1月16日,2018年度全省142所高校提取奖助基金共计12.8亿元,年度奖助基金支出共计11.7亿元,全省高校生均资助力度为639元(含本科/专科/研究生)。
了解到,这142所高校并未包括国家部委直属的5所高校(中大/华工/暨大/广州民航/广东农工商),以及深圳市的4所高校(深大/南科大/深职院/深信院)。
这142所院校中,在本/专科层次,经济困难学生最多的是广东工业大学的6114人(占全校本科生的16.8%),其次是华南农业大学的6052人(占全校本科生的16.6%)、广东海洋大学的6000(占全校本科生的19.2%),这也是全省超过6000人的3所高校。
本/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排名全省前10的院校有:广东工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岭南师范学院、广州大学、韶关学院、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嘉应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这10所院校,在高考中的录取分数都不低。除广科外,都是本科层次的高校,作为211高校的华师更是“抢手”。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高校提取和使用学生奖助基金情况的通报
粤教助函〔2019〕29号
各普通高校:
根据高校在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平台数据录入结果,现对2018年我省142所高校学生奖助基金提取、支出及结余情况进行通报。2018年度全省142所高校提取奖助基金共计12.8亿元,年度奖助基金支出共计11.7亿元,历年累计结余共计10.4亿元。全省高校生均资助力度为639元。统计截至2019年1月16日。
一、高校学生奖助基金提取情况
2018年全省142所普通高校在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平台填报学生奖助基金数据的填报率为100%。其中提取比例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高校有113所,占全部高校的79.6%,没有达到5%的高校有29所,占比为20.4%(详见附件)。
二、2018年全省高校学生资助经费支出及结余情况
(一) 学生奖助基金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省142所高校学生奖助基金支出共计11.7亿元,支出率为91.4%。全省142所高校中,生均资助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42所,占比为29.6%,生均资助力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100所,占比为70.4%(详见附件)。
(二)学生奖助基金支出后结余情况
2018年度全省142所高校学生奖助基金,历年累计经费结余共计11.4亿元,支出后无结余的高校共有33所,占比为23.2%,结余资金超过100万元的有76所,占比52.8%(详见附件)。
三、全省高校学生奖助基金存在问题
(一)未按要求足额提取
学校学生奖助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是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体现学校资助责任的重要体现。部分高校未充分认识学校资助责任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过于依赖政府资助资金投入,未能按要求从学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奖助基金。
(二)支出情况不理想
多数高校虽足额提取学生奖助基金,但支出力度不够,结余资金较多。部分高校未能合理规划资助资金的使用,高校奖助基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凸显,难以充分发挥学校资助的补充性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切实落实学校责任。在高校实施奖学金制度,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激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学、顺利完成学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教育强省,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是高校的重要职责,积极筹措奖助学金,并对优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资助,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重要内容。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完善资助制度,明确资助岗位职责,加强工作绩效考核,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奖助基金应提尽提,应用尽用,激励、惠及更多学生。
(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各高校对照《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资助经费管理的通知》(粤教助函〔2016〕40号)等相关政策和规定,逐项进行核实,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加强协调统筹,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按照学校事业收入的5%足额提取学生资助经费,作为高校奖助基金,并提出本年度学生资助基金使用计划,确保按比例提取用好学生奖助基金,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
(三)健全资助制度,保障资助经费依规合理使用。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奖助基金计提和筹集情况,完善优秀学生奖励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适当扩大奖励资助面和标准,确保奖助学金合理足额使用。学生资助经费(含奖助基金)要确保转款专用,支出范围限于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的校内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即学生资助经费应用于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能力等与学生资助有关的工作。
省教育厅将夯实学校责任,加大检查力度,将学生奖助基金的提取和使用作为资助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
请未足额提取学生奖助基金和存有结余资金问题的高校,于4月20日前将整改方案、结余资金使用计划上报我厅。
联系人:鲜于乐娇;联系电话:020-37629503;电子邮箱:gdzxzx@gdedu.gov.cn。
附件:2018年全省高校提取和使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