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批准,2019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11所高校在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
日前,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7所高校陆续公布2019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简章。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是考生需按高校公布的招生录取简章报名并提供报考材料,试点高校完成考生报名和综合素质材料初审后,实行以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等考核方式的综合素质测试。
除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按教育部批准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方案外,其他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采取学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6:3:1比例,即学生高考成绩占6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合成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要求,2019年起,各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需增加体育科目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
1、综合评价在哪里报名?
答:综合评价在阳光高考网或者高校官网报名。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高校综合评价都在阳光高考网报名,部分院校在其官网报名,具体以简章为准。
2、综合评价如何录取?
答:录取方面,综合评价它是将“高考成绩、学校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按照一定比例折算成综合分数后择优录取。
它不是单纯看高校综合评价(自主招生)考核成绩,还要将高中学业成绩、高考成绩融合进来。
融合的比例各高校有所不同,一般而言采取631的模式,即高考成绩(60%)+综合评价考核成绩(3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
也就是根据综合成绩为报考考生排序,排在前面的就可以录取。
3、综合评价选拔流程是什么?
综合评价招生一般在3月末至4月发布招生简章;
4月-5月综合评价网上报名;
5月底前后公布综合评价初审结果;
高考结束后6月中旬左右进行学校测试,
6月下旬公布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