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统一为高中生和中职生职业技能考核(面试)。
第一步:10:00—11:00现代学徒制专业政策宣讲、签订三方联合培养协议和劳动合同。
学生按时进入专业备考室,统一进行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及政策宣讲,并现场签订三方联合培养协议和劳动合同。
(非现代学徒制专业考生略过该步骤,直接于12:30凭准考证进入专业备考室。)
根据省文件精神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或家长陪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2.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整个高职就读阶段。
3.如无取得正式录取资格,考生所签订的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直接视为无效。如在职业技能考核(面试)考核前无签订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成绩视为无效。
第二步:11:00-12:30,中间休息,学生自行安排就餐(可选择在校学生饭堂就餐)
第三步: 开考前30分钟(即12:30),考生必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备考室,两证缺一不可(如遇身份证遗失,请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带有相片的证明,其它证件如驾驶证、户口本、回执等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进场后,服从备考室工作人员安排,做好抽签登记事宜。
申请免试考生,12:30分统一到我校行政楼一号楼二楼招生办公室1219室集中,再由工作人员带到指定的专业考场
(考生必须按时进入备考室。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第四步:13:00正式开始职业技能考核(面试)
1、职业技能考核(面试)过程中,不得说出考生的姓名、中学所在学校、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考生不允许穿校服,否则按作弊处理;在考试过程中统一派号进行职业技能考核或面试。
2、考生在备考室随机抽取职业技能考核(面试)签号并签名确认,考生抽取职业技能考核(面试)签号后不得私自调换,按职业技能考核(面试)签号在备考室入座,关闭手机并上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与任何人联系,否则取消职业技能考核(面试)资格。
3、职业技能考核(面试)考生自备考试用品,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备考室。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算器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等物品进入考场。
4、考生进入备考室后,须服从备考室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安静。不得擅自离开备考室,不得与考官或其他工作人员单独接触及提问,不得与已试考生联系,不得使用通信设备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与考场外联系。一旦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职业技能考核(面试)期间, 考生在回答问题过程中不得提及或暗示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6、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完成职业技能考核(面试)的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离开考区的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上厕所、看医生,须由工作人员全程陪同。
7、考生应严格遵守职业技能考核(面试)考试相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检查和监督,不得冒名替考,不得向考试工作人员行贿,不得扰乱考场秩序。考生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和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记录档案》。
8、本次职业技能考核(面试)采用全程视频监控并录像、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