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户一致”是指申请入读儿童的户口地址与其父母(监护人)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房产份额100%,适龄儿童入户该址满一年以上;或适龄儿童户口地址所对应的房产属于适龄儿童祖辈,且祖辈拥有该房产100%份额,适龄儿童入户该址满3年以上。
2、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原则:在解决该小区户籍及附近居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入读、以及预留适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后,所剩余学位,优先解决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近6年无小孩在本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就读的业主(指购房并于入学当年5月底前收楼)子女。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人数超出所剩余学位数,则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房地产开发商与其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学位安排协议的,原则上按协议的相关约定安排业主子女学位。
3、不符合地段生入学条件的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政策性照顾学生由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4、各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地段以当年公布为准,若有新公办小学开办,则新开办学校区域内的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地段有可能作相应的调整。
5、各校招生人数中包含预留解决将户口迁至该招生范围且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预留学位数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019年番禺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条件
1、不符合地段生条件的番禺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政策性照顾学生由居住地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2、具有广州市户籍且在我区公办小学毕业的非番禺区户籍学生,确需要在我区升学的,由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本辖区内的公办初中。
3、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以当年公布为准,若有新公办初中学校开办,则新开办学校区域内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有可能作相应的调整。
4、各校招生人数中包含预留解决将户口迁至该招生范围且符合“人户一致”条件学生的学位,预留学位数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019年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各教育指导中心服务范围及招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