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街道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街道外其他小学就读,需要回莞城升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在莞城工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其中,学生本人户籍不是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但已迁入东莞市非莞城区户籍的,不属于本方案的派位对象);
(五)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台湾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六)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华侨华人小学应届毕业生;
(七)父母双方或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或《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资助实施细则》规定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八)符合其他入学优惠政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将符合派位对象要求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分派到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和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2个教学班)就读。
(一)符合派位对象第(一)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现就读小学负责组织报名工作;
(二)符合派位对象第(二)(三)(四)(五)项情况之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请于2019年5月13日—5月15日带齐《2019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1.《2019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电子版下载网址:http://edu.dg.gov.cn/dgjy/2019gcxc/list2.shtml
2.办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地址:东城区八一路1号东莞市机关二号大院;咨询电话:23126112
(三)符合派位对象第(六)或(七)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莞城街道宣传教育文体局核实后向市教育局提供名单;
(四)符合派位对象第(八)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相应的优惠政策要求于2019年5月16日—5月17日带齐《2019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地址:东城区八一路1号东莞市机关二号大院,咨询电话:23126112。
(一)派位办法
将东莞中学初中部和东莞市可园中学初一年级的招生名额,以及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初一年级的2个教学班名额,按符合派位对象要求的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小学,再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把毕业生分派到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和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就读。
(二)“电脑派位”时间、地点
2019年6月13日上午9:00
东莞中学初中部
(三)“电脑派位”具体操作
以小学为单位,通过电脑用随机的方法给每个待派位的小学毕业生产生一个“派位号”,并以此号码作为派位依据,然后通过摇珠机随机摇出“开始码”。根据“派位号”和“开始码”相结合的原则,按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和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分配到该小学的招生名额数,依次排定这三所中学录取的派位号码范围。整个派位过程由市教育局领导、莞城街道宣传教育文体局领导、市公证处公证人员、新闻记者、中小学校长代表、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四)为有利于初中招生名额安排的准确和合理,莞城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统计到2019年5月31日止,在此日期之后迁入莞城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没有进行报名的莞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参加“电脑派位”,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一)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莞城户籍居民的非莞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含学生是外市户籍、本市非莞城户籍或未上户籍),如有意向申请入读在莞城的市直属公办初中的,可于2019年5月16日—5月17日到市教育局7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办理登记手续(报名材料见附件2),逾期不再受理。此类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参加“电脑派位”,待莞城户籍学生注册后,如在莞城的市直属公办初中有学位剩余的,再视情况统筹安排。如学位不足无法安排的,此类学生家长须自行为学生联系其他学校入读。
办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地址:东城区八一路1号东莞市机关二号大院,咨询电话:23126112。
(二)在莞城街道小学就读的东莞市非莞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根据户籍所属镇街回户籍地的初中学校升学。该类学生家长请自行联系学生户籍所在镇街的教育部门,了解户籍地小学升初中的要求和手续,按规定为学生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三)有意向通过积分制形式申请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入读民办学校享受学位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按照积分制入学政策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积分入学申请,根据学位供给数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2019年积分入学方案待市政府审批后另文下发,请各家长留意东莞教育网http://edu.dg.gov.cn/“积分入学”专栏或“”“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有关信息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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