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广东省教育厅,公办院校
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2018年广东省高职院校就业率排名前五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证书院校名称: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面向办学地点所在地市生源招生(已被学考、“3+证书”、自主招生、三二分段录取的考生除外),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19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
2、获得中职毕业学校或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报考资格。
3、学生中职毕业专业与高职招生专业相关。可以参照但不限于表1中的中职专业。
获得推荐报考资格但未参加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27 号)要求,可在5月5-8日期间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以“推荐+测试”形式进行考试录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推荐,中职学校本省户籍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中职学校毕业生由居住地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考生只能报考设置在推荐单位所在地市的高职专业学院,不得跨地市报考。
测试的内容须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测试结束后,我校在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测试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测试总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测试总分数相同时,按职业技能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曾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经高职院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院校免试录取。
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通过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及转专业,不得转到我校本部相同专业班级。被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汽车营销与服务、国际贸易实务为5250元/生·年;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为10000元/生·年;其他专业为6410元/生·年。
自主招生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
学院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政策,具体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