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采用“推荐+测试”自主招生录取方式。
(一)考生报考推荐
1.高职专业学院通过自主招生,按照“学生自愿报考、试点高职院校考核录取”的原则,采取“推荐+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方式开展试点招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且是阳江市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的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取消原来中职毕业生需要职业资格证书等各项条件和要求,满足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学校相关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2.高考补报名考生条件和资格审核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执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推荐,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考生只能报考设置在推荐单位所在市的高职专业学院,不得跨地市报考。
3.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选择参加阳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测试后,由我校择优录取。
4.已被2019年春季高考(含高职院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高职自主招生等)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报考高职专业学院。
(二)考生测试
1.测试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报名时现场领取准考证)。
2.测试地点:阳江职业技术学院主教学楼(阳江市江城区东山路213号)。
3.测试方式:笔试。由我校自主确定考核形式,自主命题组织开展。测试的内容须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测试大纲见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网站)。
4.免试条件: 获得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的招生专业。
学校根据考生的申报情况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评,根据认定或测评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试人数纳入高职专业学院专业计划数。经省相关部门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