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深入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要求,着力提高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40号文件精神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9〕3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我院会同 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广州市信息工程职业学校、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9所办学水平及社会认可度较高的国家、省示范性中职学校设立“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开展“推荐+测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欢迎广大
中职生踊跃报考!!
学校全称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
13929
注:以上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按照各对接中职学校的住宿费标准收取
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采用“推荐+测试”自主招生录取方式。
面向符合条件的我市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省属驻穗中职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我市户籍的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以及居住在我市的符合我省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1、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推荐。
2、中职学校本市籍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区级招生办公室推荐。
3、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推荐,往届生由居住地所在区级招生办公室推荐。
考生只能报考设置在我市的高职专业学院,不得跨地市报考。
1、测试由我校自主确定考核形式,自主命题组织开展。测试的内容须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测试时间:
我院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统一安排在2019年5月19日上午9:30-11:00进行
测试地点: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园南校区(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
打印测试准考证时间:
5月17-18日考生登陆我院招生网(http://zs.gcp.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
2、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19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
(二)获得中职毕业学校或区招生办公室推荐报考资格。
(三)学生中职毕业专业与高职招生专业相关。
获得推荐报考资格但未参加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27 号)要求,可在5月5-12日期间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已被2019年高职院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专业学院的录取;被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已经取得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号的学生不需要进行补报名,高考号有效,可直接进行报考;未取得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在获得推荐报考资格并按以下程序进行高考补报名后才能报考。
(时间:5月5 - 12日)
1、领取高考报名号,拟报名考生向就读学校或学校所在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领取高考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学校非高考报名点的,需组织学生前往学校所在地的区招生办进行报名。
2、网上预报名。考生凭报名名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缴费等完成网上报名。
3、现场确认报名。完成网上预报名后,考生还需到就读学校或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采集指纹,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等完成报名确认手续。
补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同时进行的方式。
(时间:5月6 - 15日)
考生需到拟报考的高职专业学院教学地点设置所在的中职学校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中职学校应届生应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往届毕业生还需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报名报考。学生报名时填报并确认《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招生广州地区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推荐表》。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携带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
考生需递交以下报考材料:
1、《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招生广州地区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推荐表》(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并须签署推荐意见);
2、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
3、往届生需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
4、申请免试录取考生,需填写免试申请表格,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考生可以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类型和本人报考条件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允许填报1个专业志愿。
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于2019年5月24-25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具体录取流程及时间安排视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而定。
根据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我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
测试结束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根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单考单招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如有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商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可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
录取通知书与八月份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步寄送,由校长签章并加盖本校招生办公章后由我校直接寄送至被录取的考生。
经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补报名考生体检工作按照粤招〔2018〕14号文件要求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在5月13-19日期间统筹安排进行。体检结果由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5月17日前报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一)我校和试点中职学校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我校负责,试点中职学校协办。教学地点为试点中职学校。
(二)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以上时间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详情关注我校招生网信息发布。
所有关于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的信息将通过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