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招生简章(院校代码:12956)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精神,深入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40号)文件精神,决定2019年由我省部分公办高职院校会同办学水平及社会认可度较高的国家、省示范性中职学校设立“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开展“推荐+测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我校作为首批试点高职专业学院试点院校之一,联合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开设6个专业的试点招生,招生计划共606人。
揭阳本市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工,下同)应届毕业生及本市户籍的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19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未参加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可在5月5日-12日期间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二)获得中职毕业学校或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报考资格。
(三)学生中职毕业专业与高职招生专业相关,具体详见招生计划表。
已被2019年高职院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专业学院的录取;被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测试由试点高职院校自主确定考核形式,自主命题组织开展。测试的内容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测试考核大纲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曾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经高职院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测试结束后,我校在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测试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通过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及转专业,不得转到我校本部相同专业班级。
(一)提供资料
1、应届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A4纸)及毕业学校推荐证明。
2、往届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3、考生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四张。
4、考生本人带以上相关资料到普宁职业技术学校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5月5-12日,每天上午8:00-11:4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办公楼一楼招生就业科
(四)联系方式
1、电话咨询:0663-3879999、3879001
2、联系人:庄琇莉、陈伟波、付水清
(一)什么是高职专业学院?
答:高职专业学院是广东省教育厅为全面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及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要求,提高我省高职教育毛入学率而提出的一种高职院校招生及人才培养改革的试点项目。
(二)高职专业学院的学习地点和学习方式是怎样的?
答:我校高职专业学院与普宁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培养,学习地点设在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我校及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完成3年的学习后,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我校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高职专业学院的毕业证书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毕业证书有什么不同?
答: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高职自主招生录取、中高职三二分段招生录取、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录取等毕业证书完全相同,均为国家任务生。
★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或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