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规定,报名学生须符合在深就读的条件,并能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报名时不验证,不需携带相关资料。录取时须提供相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不能提供的取消录取资格。不同户籍类别的学生应提供资料要求如下:
1.深圳市户籍学生:提供深圳户口簿、学生和父母第二代身份证。
2.境内非深圳市户籍学生:
① 学生本人深圳市居住证或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② 父母双方在深居住一年以上的“深圳市居住证”;
③ 计划生育证明不再开具纸质的,需要本人提前去居住地工作站提交材料,导入系统。学校不再收取此方面的相关证明,全部由后台自动比对;
④ 购房房产证或银行签约的房屋抵押合同(只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合同原件)或租赁合同;
⑤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记录。
3.台湾籍的学生:提供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一方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4.港澳籍的学生(父母一方应为深圳或内地户籍):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以及第(2)条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