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公布我省2019年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的招生计划详情和相关政策。
此前已作介绍,我省农村卫生人才免费定向培养始于2014年,在当年出台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农村卫生定向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城市考生和个别没有培养需求的县(市、区,下同)考生,愿意到其他县就业的,也可以选择填报,但必须服从安排,签订协议书。
据了解统计,农村卫生专项计划自实施以来,在招生人数方面,2014年-2016年均稳定为每年400人;2017年为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将招生规模扩大至1000人(本/专科各500人);2018年再有小幅扩招至1116人;而2019年提出为完成1400人的招生任务,将招生计划定为1600人,扩招幅度非常明显。
在招生院校方面,有所增加。相比去年的6所,2019年新增了汕头大学医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达到了8所。
在招生专业方面,相比2018年有3个专业(中医学、针灸推拿、临床医学),2019年少了针灸推拿专业。
● 8所招生院校:广州中医药大学、汕头大学医学院、广东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韶关学院、嘉应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2个招生专业:中医学、临床医学
● 1600个名额分配:各校、各专业、15个地级市具体分配名额附后
● 提前批填报志愿、按专业投档: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实行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方式,即根据各高校专业计划1:1的比例,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检索,优先投第一专业志愿,对有缺额的院校专业,从有专业服从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招生不足时,将会进行补录。
● 签订协议:考生被录取后、到院校报到前,与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附后)
● 免费培养:被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各自学校目前学费标准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 承诺毕业后连续工作6年:考生一经取得毕业资格即服从安排,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就业且在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
● 6年服务期内的要求、待遇:
在服务期的前二年内,应当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在服务期内不得变更执业地点,不得改变服务单位。
在服务期内,依法享受法律政策规定的节假日及公休假,工资福利待遇,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
在服务期内,享有同定向服务单位职工同等的进修学习的待遇,但不得以升学、培训、调动等为由提出不履行服务期限的约定。
● 对已毕业学生落实岗位和编制:《通知》要求对2019年的186名本科定向毕业生、165名专科定向毕业生,各地市卫生健康局(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提前部署,将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优先安排给47家升级改造的中心卫生院,落实就业岗位和编制。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通知
粤卫函〔2019〕750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定点院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务期必成完成我省2019年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订单定向医学大学生民生实事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健康广东、打造卫生强省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基础工程,是推进广东医疗“强基层、补短板”的关键。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工作对深化医改、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切实把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工作抓好抓实,加强领导和部门协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确保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培养任务
为确保完成2019年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实际就读人数达到1400人的任务,结合近两年学生报到就读情况,现确定2019年计划招收订单定向医学大学生1600名,并按照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常住人口数比例、全科医生缺口数和各地市上报的培养需求,确定2019年各有关县(市、区)订单定向培养计划(附件1)。各地要把定向培养计划指标重点安排给47家升级建设的中心卫生院,加强宣传发动,分解培养任务,专项专人跟踪落实。
三、明确定点院校
2019年起,订单定向医学大学生定点培养院校为广州中医药大学、汕头大学医学院、广东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韶关学院、嘉应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和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8所高等院校。各定点院校要切实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优化全科医学理论、知识和技能教学;进一步加强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优化临床实训教学;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条件,保证培养质量。
四、做好招录工作
(一)及时制订并公布招生计划。各定点院校2019年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定点院校2019年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
(二)择优录取。由各定点院校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及高考分数择优录取。
1.“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按基层需求分县(市、区)设置专业计划。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实行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方式,即根据各高校专业计划1:1的比例,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检索,优先投第一专业志愿,对有缺额的院校专业,从有专业服从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2.当招生计划未完成时,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缺额情况,让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3.省招生办公室要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录取考生信息提交给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及时将录取考生信息反馈到各地市。
(三)签订协议。各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到考生录取信息后,要在定向医学生到定点院校报到前,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与定向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若不能与定向医学生在报到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应通知定向医学生先到院校报到,并于2019年9月底前将单位盖章后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寄到相关定点院校,由定点院校于10月底前负责组织定向生签订协议书。
(四)信息报送。定点院校招录完成后,于11月底前将定向医学生招生、实际报到及培养工作安排等情况分别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各定点院校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规定,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规定。各地要按照2019年专项资金任务清单要求(附件4)落实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保持各地市年度总招生人数不变前提下,2019年起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本专科招生比例(中医招生人数总量保持25%),所需经费下一年度予以结算。
六、妥善做好2019届定向毕业生就业和培训安排
2019年有本科定向毕业生186名和专科毕业生165名(名单分发各项目市)。各地市卫生健康局(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7〕1143号)要求,提前部署,加强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提供足够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技术岗位,将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优先安排给47家升级改造的中心卫生院,落实就业岗位和编制。
各地市要统筹安排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在2019年底前到本地培训基地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本科定向医学毕业生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定向医学毕业生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其中,本科中医类别毕业生参加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中医类别毕业生参加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附件:
1.2019年广东省各县(市、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表
2.2019年广东省各定点院校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表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
4.2019年卫生人才培训-订单定向专项资金任务清单
5.2019届广东省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名单(分发,不公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9年5月8日
附件1:2018年广东省各县(市、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表
附件2:2019年广东省各定点院校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表
附件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
附件4:2019年卫生人才培训-订单定向专项资金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