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广东省人社厅网站发出《公开征求对<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的意见》。
据羊城晚报报道,征求意见稿提出,广东拟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目标为2019年-2020年,全省力争每年培训2.5万新型学徒。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可获补贴,标准为4000-8500元/人·年不等。征求意见时间截至5月31日。
征求意见稿要求,2019年-2020年,全省力争每年培训2.5万新型学徒。2021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覆盖面。
征求意见稿提出,学徒培训对象为与当地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具体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
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新型学徒培训将如何培养?
对此,征求意见稿明确,将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共同培养学徒。具体培训任务由企业主导确定,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分别承担。
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等,特别要强化工匠精神培育。
对于学徒们的劳动所得,征求意见稿也作出详细规定。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企业按照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企业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和企业自主评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各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标准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确定,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目前拟定的标准为4000-8500元/人·年不等。
此外,对列入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且培训级别在中级工以上的培训项目,补贴标准可在同等档次最高上浮30%。
另据广州日报报道,2018年两会期间,工人出身的全国人大代表王钦峰递交了一份议案,直指目前职业教育的弊端:“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大部分是‘不合格品’,普遍存在社会认可度不高,到企业需要再重新培训再上岗,给企业、学校、学生都造成了资源浪费。”
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与社会需求不甚匹配,部分原因在于教学与实际脱节,坐而论道、纸上谈兵培养不出高技能人才。
企业这一头,除了国企和大企业,很多中小企业因担心“为他人作嫁衣裳”而舍不得在技能人才培养上花大钱。短缺与结构性问题并存,导致“有人无活干”“有活无人干”现象同在。高技能人才短缺,高水平制造、高质量发展便成无源之水。
旨在破除结构性困境的新型学徒制,在企业“师傅带徒”的传统模式中引入职业院校协同开展培训,并由政府激励推动,给予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是政府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创新举措。
政策的初心毋庸置疑,但要发挥政策效能,实现职工个人、企业、学校的共赢,还要直面痛点堵点,把工作做细做实。
就企业而论,激发企业参与新型学徒培养的积极性,必须让企业从中尝到甜头、得到好处,而不是让他们一直做“赔本生意”。
因此,在新型学徒制实施议案征求意见之时,就要多与企业沟通,多问企业所思所想,并将合理化意见体现在政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