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及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按集团内农村初中和集团内上一年中考总分平均分低于全市中考总分平均分的初中学校的指标考生数30:1的比例,确定直接分配给集团内相关初中的指标计划数,由系统自动计算完成(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剔除面向集团直接分配的指标计划后,剩余指标计划则面向全市或本区分配。
(二)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及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剩余指标计划与未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及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按两级分配或一级分配模式分配给初中学校。指标计划分配由市招考办统一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进行,2019年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电脑派位仪式于今年5月17日举行,全程现场公证,并于当天在网公布分配结果。老三区(越秀、海珠、荔湾三区)视为三个独立的招生区域分配指标计划。
1.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的指标计划电脑派位分配。根据各区指标考生数在全市所占份额,逐一将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的指标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各区,再以区为单位将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整体打包汇总,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考生数在本区所占份额随机分配至各送生学校。
2.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区的指标计划电脑派位分配。将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区的指标计划整体打包汇总,再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考生数在本区所占份额随机分配至各初中学校。
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以报考哪些示范性高中的指标计划?
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报考分配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的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本区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不能报考外区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具体指标分配结果详见《报考指南》第七部分。
(一)“指标到校”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提前批分两步,先进行指标计划的录取,再进行统一计划的录取。
(二)指标计划志愿与其他批次志愿同步填报,共设3个指标计划志愿,符合指标资格的考生只可报考分配到本校的省、市属和区属公办示范性高中指标计划。
(三)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区,且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若选择跨区升学(即按户籍区升学),指标计划的报考和录取不受跨区影响,仍按其学籍所在区进行,其在独立招生(自主招生学校除外)、提前批统一计划和后续批次按跨区生录取。
(一)“指标生”投档录取规则与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投档规则保持一致。如志愿优先原则、同分排序规则(详见《报考指南》第三部分)。
(二)示范性普通高中以近3年在提前批统一计划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的平均值下降20分为该校“指标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当年未在提前批招生的,取当年学校除独立招生外的首批次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计算。最终计算时去尾取整)。投档时,根据送生学校分得的每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数,按考生填报该校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录取。“指标生”录取工作中,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只包括考生的考试成绩,不含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各项加分或优先录取。
(三)若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在“指标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则将剩余的指标计划并入该校提前批统一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2019年广州市初中、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穗教体卫艺〔2019〕24号)规定:
(一)基本条件。
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政策性照顾学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非政策性照顾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按《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6号)的要求实施。
(二)体育特长生。
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或区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或参加地级(市)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标准者。比赛获奖证书有效期为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三)艺术特长生。
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国家、省级、市级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三等奖以上,或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二等奖以上;或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铜奖以上;或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铜奖以上,或国家级、省级体育舞蹈赛事个人前6名以上,或其他大型国际比赛获金奖(经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确认)的个人或集体项目获奖者,或广州青年交响乐团入团满一年以上团员且代表乐团参加正式交流演出(必须出具团员证明和演出证明)。比赛获奖证书有效期为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项目含京剧、粤剧、古琴、剪纸等,教育部门没举办相关比赛的艺术活动,如个人艺术水平突出者,可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认定后给予推荐,按程序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定。
经审核具备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无论所报学校的招生计划是只有一个批次或分两个批次的,都必须在该校的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该校,其余志愿则由考生自行选择填报学校。不在招收特长生学校的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特长生,投档时将按普通考生的录取规则进行投档。所以特长生要按规定正确填报志愿。
广州外国语学校所有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前独立招生,因此报考该校的特长生须在独立招生学校填报该校志愿。其他学校的独立招生不视作学校的首批次,特长生计划均安排在提前批或后续批次,考生需在提前批统一计划或学校的招生首批次(非独立招生)的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特长生资格方才有效。请注意查看《报考指南》第七部分学校体育或艺术特长生计划所在批次。
(一)录取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考生的志愿先后,学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保证招生质量,保证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达到或超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划的年度要求。
(三)严格执行录取管理规定,全市中招录取实行统一录取政策、统一录取平台、统一数据管理。
(四)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从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优先录取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采取凭高、初中毕业证书注册入学的形式,补录未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和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
除个别区外,全市普通高中按学校等级实行分批录取。中职学校先进行统一录取,再以注册入学方式进行补录。依次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录取: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独立招生学校、提前批指标计划、提前批统一计划,第一批、第二批提前录取、第二批、第三批、普通高中补录。
第二阶段中职学校录取:第四批、中职学校补录(注册入学方式)。
我市中考录取时,普通高中每批次设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中职学校录取不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学业考试总成绩分段投档。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招生部门在投档录取之前,根据当年各批次招生学校的报考人数和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学业成绩水平,按一定比例划定的各批次投档录取的最低成绩要求。它是各批次招生学校在投档录取时,对考生学业考试成绩的最低要求。当考生成绩达到或超过某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才有资格参与该批次招生学校的投档,但考生最终能否被某所学校录取,还要看考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和学业考试成绩的相对水平。
普通高中各批次分别设“高分优先投档线”,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划定,都是在投档录取前产生的。按当前批的招生计划数,根据该批次有志愿的考生人数,再按一定比例划定“高分优先投档线”。对达到“高分优先投档线”的考生,市招考办按其志愿次序优先对这部分考生进行投档。若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对高分优先投档线以下,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进行投档。
但并不代表达到“高分优先投档线”的考生就一定能被所填志愿的学校录取。如果填报的学校过于热门,所填志愿没有保持一个合理的梯度,填报志愿不合理,仍会出现上了“高分优先投档线”而落选的情况。
例如:假设提前批“高分优先投档线”为690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50分。某学校投档录取时,先对690分以上报考该校志愿的考生,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如该校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未完成计划,则再对690分以下、650分以上的考生按志愿先后顺序进行投档。
假如某考生总成绩为695分,所填第一志愿A校的录取最低分数为700分,自然他的A校志愿就落选了。所填第二志愿B校的录取最低分数为690分,末位考生志愿序号为1,表示该校在690分的第一志愿就已完成计划,自然他的第二志愿也落选。所填第三志愿的C校录取最低分数为680分,低于“高分优先投档线”,表示C校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未完成计划,该生虽然第三志愿报C校,也是可以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投档时被C校录取,优先于690分以下的考生参与投档。
普通高中各批次均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提前批统一计划部分由市招考办按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全市统一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后续批次除老三区由市招考办统一划线外,其他区在征求各区教育局意见的基础上,按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各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独立招生学校、提前批指标到校计划以及广州市美术中学的第二批提前录取不作为单独批次,以各校为单位设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学校录取最低分数是在投档录取时,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投档规则,对填报某所招生学校的全体考生根据志愿顺序、学业考试成绩高低完成投档后产生的最低录取分数。学校录取最低分数是学校在某批次投档录取完成后产生的,是投档录取的结果,不是事先设定的。
(一)普通高中每批次划定该批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中职学校以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起点,按一定分数为间隔分段划定每段投档控制线,统称为投档控制线(以下简称“投档控制线”);
(二)在投档控制线上,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从先到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先投第一志愿,若不满员,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
也就是说,若某校在投档控制线上,第一志愿考生数已满足该校的招生数,那么就不再向该校投放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如果在投档控制线上第一志愿考生数达不到该校的招生计划,则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第二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档案……如此类推,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因此,在考生的每批志愿中,填好第一志愿尤其重要。因为在投档中,热门的学校,一般在第一志愿的投档已完成了招生计划,不可能再招收第二及后续志愿的考生。若考生在某批次第一志愿选择的学校偏离本人实际,而后续志愿也报得不合理,则在该批落选的可能性很大。
提前批先进行指标计划的投档录取,再进行统一计划的录取。指标计划以示范性普通高中近3年在提前批统一计划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的平均值下降20分为该校指标计划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当年未在提前批招生的,取当年学校除独立招生外的首批次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计算。最终计算时去尾取整),考生的投档分数只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各项加分或优先录取(仅限于指标计划投档)。投档时,根据初中学校分得的每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数,按考生填报该校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录取。若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在指标计划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则将剩余指标计划并入该校提前批统一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一)每批次先对高分优先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 : 1比例投档。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包括户籍生(含政策性照顾学生,下同)招生计划和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分别对应户籍生志愿和随迁子女志愿同时投档。先投第一志愿,若学校招生计划未录满,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若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进行投档,规则同前。
(二)在多个批次安排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公办、民办,下同),非最后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其剩余计划数并入该校下一批次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三)普通高中学校在该校最后一批次(包括只有一批次的)投档时,若投档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不降分录取,对剩余学位统一安排补录。
(四)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时,本区与外区考生按报考范围同时投档。当外区考生投档数已达到面向外区招生最大计划数时,就不再投外区考生,而继续对本区考生投档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五)除提前批外,民办普通高中按考生升学所在区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
(六)普通高中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对所有投档的考生必须录取,不得退档。
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根据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定获得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考生的名单,按学校招收特长生的计划和学校设定的条件进行投档录取。录取时,按学校招收特长生计划数,以学业考试成绩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各校在本校设定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并入学校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非特长生。
独立招生学校(包括外语、美术类和招收宏志生的学校,以及自主招生学校),在普通高中提前批前录取,按照经市招考办批准并由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完成录取工作(具体见《报考指南》第二部分独立招生学校报考须知)。
广州市美术中学,按照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部分招生计划在普通高中提前批前独立招生,其余计划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投档时,对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其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批提前录取时如学校在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计划,则统一安排补录。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报考美术中学的考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或音乐、舞蹈、传媒专业测试。
未完成招生计划(含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普通高中学校,在第三批录取结束后,由补录学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补录范围,市招考办在网(http://gzzk.gz.gov.cn/)统一公布补录计划和各校补录最低控制分数(即原录取最低分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不再区分户籍生和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凡未曾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符合补录范围、且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有关普通高中学校原录取最低分数以上的考生均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志愿填报系统填报补录志愿。补录办法通过网另行公布。
(一)中职学校录取不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学业考试总分分段投档,以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起点,在200分以上以50分为间隔分段划定每段投档控制线,200分以下不再划分分数段,依次在分段投档控制线上按招生学校专业计划数与投档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
(二)在分段投档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学校志愿先后顺序,先投第一志愿学校,对填报同一所学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成绩由高到低先投第一专业志愿,若该校有专业未投满,再投第二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档案……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投完后仍有专业未投满,则对选择了“专业服从分配”但还未能投出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专业代码从小到大顺序投档至尚未投满的专业。若该校还有专业未投满,则继续投第二志愿学校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档案……依此类推,直至各专业投满为止。
(三)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放弃原录取结果且已填报了中职学校志愿的,可参加中职学校统一投档录取。
(四)招生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原则上对投档学生不得退档。
中职学校统一投档时未完成计划及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学校,由市招考办在网统一公布中职学校补录计划,以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补录。补录办法如下:
(一)未被录取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自行到招生学校按注册入学的方式办理补录手续,由招生学校直接在中招录取系统进行录取。
(二)原已被中职学校录取、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再参加中职补录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自行到招生学校,由本人协助新录取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其原录取结果,再办理录取手续。
(三)未办理今年升学报名手续、要求参加中职补录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生)以及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凭户口簿、身份证及初、高中毕业证或结业证自行到招生学校,按注册入学方式办理补录手续。
除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投档时取考生学业考试原始成绩外,普通高中其余招生计划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在投档录取时,根据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中关于“加分投档录取”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考生的学业考试原始总分给予加分,即为投档分,录取时按投档分进行投档录取。考生若具备两项以上加分或优先录取条件,只享受最高加分的一项,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再享受加分。
投档分只作投档录取时使用,不作为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学业考试成绩以考生的中考原始成绩呈现。
同分序号是什么?对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怎样进行投档排序?
当考生的投档总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排序:根据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的规定,首先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考生若已享受加分,则不再享受优先录取);再比较学业考试原始成绩;若情况又相同,则先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数之和;若再有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单科成绩;若仍有相同,又再比较综合表现评价等级。
依照上述规则对全市投档总分相同的考生进行排序产生的序号,即为考生的同分序号。例如一名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为678分,成绩单的“说明”栏标有“你的投档分数为678分,同分序号为7”(以《报考指南》第五部分成绩证明样式为例),表示这名考生的同分序号为7。
投档时,若有几个考生总分相同,则比较同分序号,按排序先后顺序录取。即使考生达到学校录取最低分数,并不代表就一定能被录取,能否录取,取决于考生的同分序号先后及招生学校投档至该分数时的剩余招生计划数。因此也会造成考生达到学校的录取最低分数,但由于同分排序靠后而落选的情况。
户籍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广东华侨中学(以下简称“侨中”),予以加20分投档录取。报考侨中之外其他学校的,均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也就是说报考非侨中的其它学校不享受加分,只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例如:某“三侨生”学业成绩为638分,可享受加20分对侨中投档。如当前批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30,高分优先投档线为650分,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按该生志愿顺序只对侨中按加分后的658分投档,非侨中的其它志愿仍按638分投档。
“末位考生志愿序号”是指向招生学校投档最后一名考生的志愿序号。
“最大志愿序号”是指向招生学校投档考生中最大的志愿序号。
结合学校录取最低分数和高分优先投档线来看,若学校录取最低分数≥高分优先投档线,即“末位考生志愿序号”=“最大志愿序号”;若学校录取最低分数<高分优先投档线,“末位考生志愿序号”不一定等于“最大志愿序号”,要区分看待。
以提前批为例,假设提前批高分优先投档线为690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50分,A学校录取最低分数为689分,最大志愿序号为4,末位考生志愿序号为1,即表示该校在提前批高分优先投档线上录取了所有第一到第四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但在690分时仍未完成计划,接着继续投690分以下,650分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投到第一志愿689分时该校计划完成,末位考生志愿序号为1,即最后一个被该校录取的考生是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
被录取的新生须严格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学校注册报到。凡不按时注册报到的,由招生学校在录取系统注销其录取资格,不予保留学位。具体报到时间请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查阅各校《新生注册报到须知》。
(一)普通高中的注销、补录
1.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不能退档参加高中补录。
2.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而不按时注册报到的学生,视作本人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由招生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其录取结果,并且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只可以参加中职学校录取。
(二)中职学校的注销、补录
1.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参加中职学校统一投档录取的,可在普通高中补录结束后,中职统一投档录取前到区招考办(基教科)或市招考办递交书面放弃申请(须有考生、家长签名),办理注销手续,再参加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
2.放弃原中职学校录取并要求参加其他中职学校补录的考生,由本人到补录学校办理注销录取和注册入学的补录手续。
(三)凡不按规定时间注册报到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由招生学校注销其录取结果。
(一)网(http://gzzk.gz.gov.cn/)。
(二)《2019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报考指南》)。
(三) 关注“”微信公众号或官方微博。
(四)“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开放日”举办时间:5月18、19、25、26日。
(五)“2019年广州市高中阶段招生学校现场咨询会” 咨询时间:6月2日,地点: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B区10.1-11.1馆(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
(六) 中考志愿填报时间:6月1日9:00—6月5日 15:00。
(七)考试成绩、录取结果查询:
1.网上查询——网址:http://zhongkao.gzzk.cn/。
2.微信查询——手机关注“”官方微信,点击“招考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3.免费向考生发送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