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政策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实行规范招生、择优录取。
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信息,将及时发布在我校校园网主页(http://www.gzarts.edu.cn)或微信公众号()。凡与校园网主页发布信息不一致的均属虚假信息,与我校无关。
三、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阳光工程”招生要求,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纪委办监察处监督下进行,录取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四、学校从未委托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对未达到录取线考生也不会作出保证录取的承诺,更不会收取预录取费用。
五、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勿存侥幸心理,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谣言,防止上当受骗。如考生和家长发现假冒我校名义进行诈骗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我校举报。
六、学校严正警告那些盗用、假冒我校名义进行欺诈、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和实施非法招生行为者,立即停止非法欺诈和招生行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上述伤害我校名誉的权利。
纪委办监察处工作手机:18902200072 (接听工作时间:9:00-11:30,14:30-17:00)
特此声明!
广州美术学院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