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五莲二中杨守梅老师因“体罚”两名逃课学生被学校及当地教育部门“三连杀”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舆情一直发酵,高热不退。老师到底该怎样管学生?家长到底该怎样管孩子?这些都成了高热话题。
4月29日,山东五莲县二中的两名学生私自逃课,到操场上玩耍。班主任杨守梅老师把两名学生叫回。杨老师带的是重点班,一向对学生要求严格,依照班规对学生进行惩诫,在四楼门厅内用课本打了孩子两下。
学生家长知晓后,报警并多次上访,向杨老师索赔30万。迫于上访压力,五莲二中和当地教育局对杨守梅老师进行双重处分。
5月5日,校方下达了关于杨守梅老师体罚学生的处理决定:为了消除不良影响,杨老师被学校停职一个月,取消评优,师德考核不及格。
杨老师接受了处罚,也为自己的一时冲动感到后悔。本以为事情结束了,却不料,更大的狂风暴雨还在等着她。
7月2日,五莲县教育体育局突然下达了一则令人诧异的通报:
从5月起扣罚杨老师一年绩效工资;该校不再与杨老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把杨老师纳入当地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所有的处分,如同鞭子一样抽在杨老师的身上,疼在所有教师的心里。 自古以来,老师教训不听话的学生是多么正常的事。用书本打几下管教不严的孩子,至于对一名教师做出如此重罚吗?
处分、罚款、开除还不够?加入征信“黑名单”!学校老师纷纷不寒而栗、人人自危。
眼看此事就要平息,结果央视《新闻周刊》一个专题又将五莲二中一事掀起巨浪。7月27日,央视《新闻周刊》点名山东五莲县杨守梅老师被处罚事件,白岩松:明确教师惩戒权,势在必行。老师不敢"惩戒",受害者最终是孩子!
老师对学生有没有惩戒的权力,你如果要是问老一辈的人,回答一定是当然了,必须的,严师出高徒!
比如最近一段时间,安徽铜陵一位老师投江自尽,原因是他在制止班上两个学生冲突的时候,与学生有肢体冲突。家长不干了,追到学校要求老师道歉并支付相关检查费用,而坚持自己没错的老师,即便家人代为支付了医药费,也感觉人格受辱,最终选择自杀。
而7月2号山东日照,五莲教体局下发通知,责成五莲二中新学年不再和一位老师签订聘用合同,起因则是这位老师用书本抽打了两个逃课的学生。
7月28日,山东五莲县发布情况通报称:该县教体局已经撤销对杨老师的追加处理决定。
据新闻周刊报道,杨老师所带的班级在今年中考成绩全县第一,前十名他们班就占了四个。不过,讽刺的是,班里只有两个学生没过高中分数线,就是这两位逃课的学生,但这两位违纪学生却被保送到了全县最好的高中!
事发后至今未露面的杨老师被学生们P进了班级毕业合影
学生真的很牛。他想上课就上课,想去玩就去玩,完全可以不遵守纪律。
家长真的很横。家长本来想让孩子去学校多学点知识,考个好学校。但家长绝对不允许教师管教自己的孩子。管了就得付出惨痛的代价。
教师真的很怂。教师对学生宽严相济,完全遵守教育规律。但,事实上教师对学生只能捧着、哄着、顺着,一旦管教了就得冒着丢饭碗的风险。
学校和教体局真的很霸气。面对学生和家长的牛气、横气和戾气,学校和教体局都很服气,他们根本没有维护教育的尊严,也没有维护教师的感受,他们高度配合学生和家长的意志,狠狠地整治教师。因为只有把教师整治得越狠,学生和家长才越满意。
学生犯错,《未成年人保护法》却成了“保护伞”,从来没人问责学生不说,还不问青红皂白就给老师一顿“大棒”,从不反思学生的过错和未来的人生不说,只要家长一“校闹”,就直接打脸所谓的“教育惩戒权”。
一直以来,“赏识教育”的大旗在高高飘扬,激励、表扬成了我们在教育教学里的主旋律,大家对“批评”、“惩罚”、“错误”等词语讳莫如深!
我们喜欢把孩子的“闪光点”放在显微镜下,无限地放大,而对于他们的错误与过失却往往视而不见。我们给予孩子的除了“糖果”就是“巧克力”,唯独忘了在巧克力的旁边放上一把“戒尺”。
学校教育也同样如此,多年来,教育部门把“教师不能体罚学生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作为师德的一条红线、高压线,但对什么是体罚,尤其什么叫变相体罚又语焉不详,或根本无法界定。导致老师教育手段的弱化,在教育过程中缩手缩脚,畏首畏尾,甚至无所适从。
有几个同学一直低着头学习,其中H同学把头低的特别低,老王走过去一看,H竟然在桌子下边全神贯注地玩手机游戏!连老王走到跟前都毫无察觉!手机可是学校的纪律红线啊!不知道手机能毁掉一切吗!是可忍孰不可忍!
老王不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正准备随手抓起教科书猛砸过去,脑海中又及时浮现出辽宁省朝阳市七中老师打了违纪学生一格尺,最终赔偿家长三万大洋的新闻,不由在最后时刻把硬生生把手收了回来。
这一下,老王感觉自己胸口发闷,貌似已经受了内伤。结果只能把H同学叫到办公室,说要暂时扣压手机,告诉他让家长明天来取,H同学理直气壮地说手机是别人的,不能让家长来取。
理论了半天,老王只好同意到周末还给他。H同学悻悻地回教室去了,剩下老王气得呼呼哧哧五荤八素。
长此以往,学生吃定了老师,恨不得在老师头上做窝,老师其奈我何?既不能打,也不能骂,更无权开除处分。
校园欺凌事件层出不穷、殴打老师的新闻也是屡见不鲜,甚至有新闻报道安徽亳州某中学马老师因收试卷,被拒交试卷的学生多次群殴。
众人追问最多的是:小小年纪为何会如此任性胡为,以至于目无法纪、无视他人的生命健康与尊严?有舆论指出,这与健康人格养成教育缺失密不可分。
健康人格的养成问题,不仅存在于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群体,已成年的大学生群体的状况同样不容乐观。据新华社报道,眼下正值高校就业季,简历造假、文凭“注水”的现象,竟在一些高校毕业生中成为公开的秘密:学生会干事变成主席、短期培训成名校毕业,等等。
可能在一些人眼中,简历造假只是“小恶”,大学生也多是不得已而为之。然而,恰是这种漠视甚至纵容的心态,一直以来妨碍了学生健康人格的养成。
有教育专家指出,一些大学生之所以敢于简历造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即便万一被发现,也不会受到实质性的惩戒。由于用人单位之间缺乏沟通机制,社会上也没有统一的诚信数据库,简历造假一旦被查出,大学生顶多失去当前的求职机会,并不影响以后求职。
其实,在各个教育阶段,惩戒教育缺失都是需要重视的问题。纵观当前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多注重对孩子的智育,崇尚“孩子你真棒”式的赏识教育,惩戒教育却时常缺位。对于孩子的一些错误言行,家长、教师顾虑重重,多不忍、不敢做出适当惩戒,使得有的孩子得不到及时矫正,越来越肆无忌惮。
同样在上个月,安徽铜陵陈瑶湖镇中心学校的周安员老师自杀事件,都折射出在追求祥和、提倡快乐、崇尚鼓励的教育生态中,丧失了必要惩戒权的教师们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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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适当的惩罚,不仅是教育者的权利,也是教育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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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是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过程。中小学生正处于他律阶段,适当的惩戒能够帮助学生规范行为,重新树立规则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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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孩子的成长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管教。作为儿童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管教无疑是最直接的。
但由于种种原因,今天父母管教缺位的情况时有发生,家庭教育未能起到应有的管教作用,如果在学校里教师再丧失了惩戒权,对一些孩子没有了必要的威慑,任凭这样的孩子无所顾忌地发展下去,走向社会恐怕只有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才能管得了他们了。再者,媒体一味强调学生权利,而淡化学生纪律观念,忽视教师教育权利和保障,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学生有尊严,老师就没尊严?更为严重的是,片面强调学生权利,很容易暗示某些调皮学生“用我的个性挑战你的耐性”,故意跟老师对着干,出臭风头,以此自夸。
作为一名师者,我是极不赞赏体罚的,但若面对的是一个极为顽劣的、从不把老师放在眼里的熊孩子,举起教鞭又如何?教师最冤屈的事情,就是虽然无力行使管教的权利,却要对教育的结果彻底负责。
魏巍在上课时做小动作,蔡芸芝先生手里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他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了石板边上,大伙笑了,蔡老师也笑了。
刘墉的孙子自己拿出“家法”,请爷爷“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看来这戒尺的使用还真的有些讲究。可以“打”!但这个“打”不是施暴,而是指惩戒教育,对学生来说那应该是一种威严、一种震慑、一种底气、一种畏惧!
惩戒的根本目的在于让孩子懂得要为自己的错误负责,而并非仅仅为了“教训”和“报复”,因此,惩戒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只能罚过失,不能罚尊严。
而今的学生尤其是00后一代,自主意识越来越强,有一定的维权观念,对教师不恰当的教育惩戒会本能抵触,这就要求教育惩戒不能没有依据,要做好细节打磨,因地制宜,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后,力求学校、家庭与社会有共识,师生都认可,最终教育者施行惩戒时无后顾之忧,被惩戒者也心服口服。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张扬人权的时代,所以我们规定特别是否定性的教育惩戒的规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保护人权,保护学生的基本的权利 我想这个特别重要。
目前,班主任已经向婷婷及其家人道歉,教师资格证也已经被撤销。杨守梅老师终得“平反”,给了老师们一丝安慰,真是让人庆幸,拍手叫好,大快人心。也似乎是给了全国教师一剂可以正当管理学生的“镇定剂”。但千万不要掉以轻心,杨守梅老师只是个例。
天下还有多少这样“被冤死”的好教师没有被“平反”?比如已投江自尽的周安员老师,比如那些被违纪学生“捅死”的老师们。
天下还有多少像五莲二中这样的一味“息事宁人”的学校?还有多少像这样“武断”“权威”的教育局?
不知屏幕前的老师或者家长是否承认,大量如杨守梅一样负责任的教师,已经或正在被“杀死”,成了这个时代的悲哀。
教师如惊弓之鸟,教育必步入死角。这是细思极恐的后果。因为最终受害的是孩子,是未来。
教育不能“一味发糖”,也不能仅是“辞严色厉”,摒弃这两种极端思维后,或许还有一条“中间道路”,那就是把“合理惩戒权”还给老师。
保证老师“戒尺拿得稳,腰杆挺得直”,加强师生、家校之间的信任感,应成为整个社会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