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东莞市中小学生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了解,东莞市中小学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总体目标为:
至2019年底,5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校内午餐午休服务;
至2020年底,7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校内午餐午休服务;
至2021年底,9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校内午餐午休服务。
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内容有哪些?
服务方式及收费具体是怎样的?
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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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赶紧跟着教育君看看吧~
1.各园区、镇(街道)做好规划和前期准备工作,形成开展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后勤服务管理科备案。
2.市教育局探索建立符合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和配餐企业机构目录(以后适时增补调整)。
1.各园区、镇(街道)按照计划开展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适时对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进行统筹、指导、检查和监管。
2.2019年底前,各园区、镇(街道)上报开展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情况,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3.及时总结中小学开展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逐步扩大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的学校覆盖面,增加服务项目,不断创新和提高东莞市校内午餐午休服务水平。
根据《通知》要求,服务分为校内午餐和校内午休。
其中校内午餐服务:校内提供午餐的方式以学校食堂自行供餐和企业配餐两种方式为主。暂时不能实现食堂自行供餐的学校,可由学校组织、家长参与遴选有资质的配餐企业为学生提供午餐。鼓励临近学校选择共同的供餐企业,以就近建立热链配送,缩短配餐时间,保证饭菜质量。
校内午休服务:以在教室内午休为主,或经过改造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图书馆、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鼓励各园区、镇(街道)财政投入配备空调和可调节、可折叠的具有午休功能的课桌椅。条件较优越的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
具体开展来看,校内午餐、午休可采取学校提供服务、学校与第三方社会机构合作提供服务或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进行。
学校提供校内午餐服务的费用由家长承担;午休服务的经费则根据服务水平由各园区、镇(街道)结合实际,采取财政补贴、村(社区)承担、家长承担等多种途径筹措解决。收费方式通过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方式解决。
引入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的,学校应组织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代表,共同商定服务内容、劳动报酬、水电消耗和设施设备维护成本等具体事项细节,由学校或家长委员会与第三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收取的费用要进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多退少补。
《通知》提出,实施午餐午托服务中,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学校与属地公安机关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对第三方机构参与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100%入职前背景审查,对第三方机构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值得一提,每间午休室监管人员不得少于2人,女生午休室必须安排女性工作人员监管,男性不得进入。
同时,建立监管人员、学生异常表现排查制度,建立学校性侵犯案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制定和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健全校方责任保险制度,为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提供保障。
此外,鼓励和支持中小学在职教职员工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教职工所取得的劳务报酬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可以由各园区、镇(街道)财政统一支付。具体劳务报酬标准由各园区、镇(街道)、学校参考东莞市同类岗位的工资标准自行制定。
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身边的家长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