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积分制申请阶段(建议申请人在3月27日前完成)。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以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须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学等公共服务。申请人需先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lsj.gz.gov.cn/)注册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填报资料,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积分制受理窗口核验后,正式提出积分申请。经审核、认定的积分分值,将作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重要依据。
由于广州市积分制申办的审核和认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限(从申请受理到获得积分需35个工作日),建议有需要提出积分申请入学的监护人及配偶提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提出积分申请或积分调整,预审通过后,于3月27日17:30前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受理窗口核验,以完成积分制的受理申请流程。
未取得积分分值的,将不能提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
网址:
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
(可以点文章末尾阅读原文进入该链接)
(一)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来穗人员(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广州市办理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至2019年8月31日),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的,可为随迁子女提出积分申请入学。
(二)申请对象:
监护人子女为适龄入学申请人(以下简称“入学申请人”),须符合本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或当年应届小学毕业,拟在居住证所在地教育区划内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升读初中一年级。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不接受“番禺区积分制入学”排名人员的转学或插班申请。
(三)满五年
监护人及其配偶任一方满足以下条件,即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证满5年(截止至积分入学申请月的上月底,即4月30日)、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审定结果为准)、有稳定职业,为第一批优先批次积分。
注:
若来穗人员夫妻双方都同时符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的(计算截止时间至2019年8月31日),除“番禺区加分指标”独立计算外,其它项目可为积分制入学申请的子女同时积分。因此,要求监护人及配偶均需提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积分申请或积分调整。
志愿录取办法
积分学位按如下办法录取:
1.监护人结合自己的积分批次和结果排序,每人可填报1-4个学校志愿。
监护人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监护人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监护人本人承担责任。
2.积分学位分配时,积分系统按监护人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检索学校。学位分配原则是“分批分配,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批次和积分的排序从高到低检索,获得“五年优先”批次、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监护人填报的A、B、C、D志愿依次逐个检索。申请人一旦被分配到某所志愿学校,则积分系统不再检索该申请人的其他志愿。
3.本次积分学位分配结束后,教育部门将视学位剩余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补填志愿。请相关申请人留意后续通知。
来源:整理于各区教育局、来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