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召开全市教育大会,明确了未来3年东莞教育计划。
首席记者 郑琳东 摄
大会印发的《东莞市关于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市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力争到2020年,实现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0%;
到2022年,新增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增加学位9万个,新建扩建公办高中阶段学校10所,增加学位2.5万个。
大会同时发布了《东莞市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指引(征求意见稿)》拟对东莞市办学规模、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全市统筹、生均用地指标等作出指引
注:九年一贯制学校参照小学和初中规模设置;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参照普通高中规模设置。
规划指引征求意见稿提出,南城、东城、松山湖、滨海湾新区(虎门)、清溪、黄江、石碣、凤岗、桥头、谢岗、水乡经济区,须承诺纳入近期规划设计的公办普通高中不应少于1处。
另外,企石、松山湖和长安等应结合本地高中的实际供需情况,为已有公办普通高中扩建、扩班或迁址扩建提供相应预留发展用地。
其它镇(街道、园区)(不含莞城、石龙、洪梅)原则上应预留1所高中学校用地。用地面积要求不少于100亩,且符合有关规定。
中远期各镇街园区都应当按照千人学生数和生均用地标准等,规划预留相应的高中教育用地。
超过30万人口镇街园区应当预留不少于35亩用地作为预备特殊教育用地。
规划指引征求意见稿拟对学校建设的通则新标准进行修正,包括生均用地指标、千人指标和标准班额等。在标准班额方面,全市教育设施的标准班额拟定为:幼儿园30座、小学45座、初中50座,高中50座。
高标准推进大湾区大学建设
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标准推进大湾区大学建设,在办学体制、投入机制、培养模式方面探索创新,为全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湾区经验”。
支持东莞理工学院更名为“东莞理工大学”,加快东莞理工学院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高标准建设国际合作创新区,加快建成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
分三类资助扶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民办教育在东莞市教育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征求意见稿提出,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为政府资助一类学校、政府资助二类学校、普通非营利性学校三类,实行政府分类资助扶持。
完善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实施办法,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按市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实施方案给予补贴。
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征求意见稿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校。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平台,鼓励园区、镇(街)探索建立分类积分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含购买学位)制度,实施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管理,实现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
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优先用于建设学校 鼓励“村建镇办”
学校落地难,土地是主要瓶颈之一。征求意见稿提出,完善教育用地储备制度,将“三旧”改造土地、新增用地、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资源优先用于解决学校建设用地,将学校周边长期闲置或待开发土地,优先规划为学习增容预留用地,将规划预留的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限期纳入教育用地管理范围进行储备管理。
同时,节约集约用地,差异化确定生均用地标准,推动适度规模化办学。鼓励国有企业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积极有序参与公办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村建镇办”等方式,加快推进公办学校建设。
完善积分制 确保“不低于50%”
东莞外来人口众多,征求意见稿提出,完善积分制入学管理办法,通过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或发放民办学校补贴,确保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和民办学校就读享受学位补贴的随迁子女人数占比不低于50%,切实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中高考工作。
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探索“3+2”模式
东莞正在建设技能人才之都,征求意见稿对此亦有安排,包括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弹性学习时间和学分制管理,探索三天在企业、两天在学习的“3+2”培养模式。
2020年,全市建成100个职业院校校外定点实习实训基地。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及有关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