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着重考查初中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自2018年秋季入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试行,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具体考试时间与方式细则以市中招办当年具体通知为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实行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市教育局依据义务教育音乐、美术课程标准,按照考试可操作性、公平性等原则,按学科分别命制音乐、美术考试试题。1. 音乐科目考试的测试内容为音乐学科的4个领域(“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考查常识、欣赏、表现三个维度,统一采用计算机辅助考试方式进行考核,其中音乐常识与欣赏占总成绩70%,表现占总成绩30%。2. 美术科目的测试内容为美术学科的4个学习领域(“欣赏·评述”、“造型·表现”、“设计·应用”、“综合·探索”),主要考查基础知识、欣赏评述、基本技能三个维度,其中,基础知识与欣赏评述采用计算机辅助考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占总成绩70%;基本技能通过纸笔绘画的方式进行手绘创作考核,占总成绩30%。
(一)音乐,美术基础知识、欣赏评述部分具体考试方式如下:音乐学科及美术基础知识、欣赏评述均通过引入相关考试系统,采用计算机辅助考试方式进行考核,两项考试合考不合卷,考生作答完成音乐学科试题后,紧接着完成美术基础知识、欣赏评述试题作答。总体考试时间为50分钟,其中音乐30分钟,美术20分钟。按照“相对集中、就近考试”的原则,原则上各园区、镇(街)至少设立1-2个考点作为两项考试机考考点,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根据考试批次安排,分批上机登录考试系统进行考试。
(二)美术手绘创作考试具体考试方式如下:各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规定的时间自行组织考试,笔试试题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进行命制,并于考前通过指定方式发至各镇街及学校,考生根据试题要求进行手绘创作,考试时间为40分钟。
音乐,美术基础知识、欣赏评述部分考试均采用机器智能评分方式进行评卷;美术手绘创作考试由各学校在全市规定的时间内,在本园区、镇(街)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自行组织阅卷,并将成绩录入中考系统。
音乐、美术考试不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等级划分及细化具体办法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一)音乐科目免考申请。因病、残患有声带、听力、视力、语言障碍等特殊情况考生,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音乐科目考试。
(二)美术科目免考申请。因病、残患有视力障碍或双手残疾等特殊情况考生,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美术科目考试。
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持三甲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就医病历等或市残联颁发的残疾证明,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免考申请表》,经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市中招办审核批准并予以公示,认定为符合免考的考生,音乐、美术科目考试成绩认定为“免考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