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简章

2019/9/27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  【放大镜】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适应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紧迫需求,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坚持系统化推进、质量型扩招,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让更多青年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让三百六十行人才荟萃、繁星璀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拟于下半年开展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试点招生。

二、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计划分为面向学历未达标的幼儿园在职教师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人)

学制

学费

(元/学年)

教学地点

名称

地址

1

学前教育(师范)

001

250

3

5250

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

揭阳市榕城区梅云吉荣路中段

2

学前教育(师范)

002

250

3

5250

揭东区现代职业技术学校

揭阳市揭东开发区龙港路

3

学前教育(师范)

003

200

3

5250

揭西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揭西县过境路新安段北

4

学前教育(师范)

004

300

3

5250

普宁市中博职业技术学校

普宁市池尾街道市科技园龙石路

5

学前教育(师范)

005

300

3

5250

惠来县教师进修学校

惠来县惠城镇榕石西侧

6

学前教育(师范)

006

400

3

5250

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

揭阳市空港经济区发展大道南段

合计6个教学点,共1700个招生计划


注:
以上费用如有变动,按省市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第二期高职扩招对象为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在职幼儿园教师、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

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报名参加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

(二)报考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我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


四、报考办法

符合条件且拟报考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2019年高职扩招高考报名后再进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高职扩招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26日9:00至30日17:00,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9:00至10月9日17:00。

(一)高考报名

(1)领取高考考生号:拟报名考生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领取高考考生号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

(2)网上预报名: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填写高考报名信息,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等完成网上预报名。

(3)现场确认报名: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等完成报名确认手续。

1.广东省户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2.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3.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持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4.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参保证明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第二期高职扩招高考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志愿填报

(1)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招生类型及专业填报志愿。

(2)幼儿园在职教师填报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员工填报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可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或11月开展的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考生仅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1类计划类型,1所院校1个专业进行填报。原则上在生源地就近选择教学点报考报读。

(3)考生在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中进行志愿填报后,打印《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按照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由审核单位在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幼儿园在职教师考生资格由幼儿园所在地市教育局组织审核,其他类型考生直接进行报考资格复核。

(三)资格复核

招生院校对考生的户籍信息、学历信息、退役军人考生的退役证明材料、现代学徒制考生与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外省户籍在粤务工人员参保情况及与本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以及医疗机构在职员工、幼儿园在职教师身份等事项进行复核。复核时间:9月26日至10月9日。

请考生务必在9月26日至30日或10月6日至9日,到所选择的教学点提交复核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复核(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考生一经我校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由我校留存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四)报名流程图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办法和内容

1.时间:2019年10月13日(星期天)9:00-11:00

2.方式:笔试(满分值:100分)

3.内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开展

4.考试地点:各教学点

(二)免试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可免予文化素质考核,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直接录取。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将于2019年10月23-25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相关招考工作日程安排详见时间安排。

(二)录取原则

录取时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校第二期高职扩招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核、录取程序透明、公开。

测试结束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单考单招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所有参加测试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查,考生必须确保个人考生号、身份证号码、对口专业等报考信息真实并符合我校第二期高职扩招工作要求。如在核查过程中,因填报信息虚假、专业不对口、已被分类招生录取等情况,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测试成绩及专业排名,所缺名额直接顺延后续考生。

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如有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商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可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七、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12月中旬,由我校统一发放。

(二)经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交学费及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时间为2020年春季,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四)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培养方式

(一)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我校将根据生源特点,制定和实施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社会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开展“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二)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考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我校负责。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考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九、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9月25日前

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简章

9月26-30日

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

9月26日-10月9日

考生完成资格审核,招生院校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复核

10月10日

处理考生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遗留问题

10月20日前

招生院校完成测试,并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10月22日前

招生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

10月23-25日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招生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

10月28日前

招生院校完成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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