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简章

2019/9/27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  【放大镜】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清远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公办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有“珠江三角洲后花园”之称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宜居城市——清远市。清远市毗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清高速、京珠高速、广乐高速、京广高铁、京广铁路纵贯南北,学院位于清远市中心城区,距广州市中心仅60公里,交通便捷。2010年,学院被列入全省15所中高职衔接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之一。2013年被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5年,学院被列入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7年被评为第一届广东省文明校园。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文件精神,深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9〕75号)文件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院开展2019年广东省高职教育、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试点招生。招生计划共计800人。


二、招生计划(招生代码:12958


2019年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试点招生

序号

专业名称

合作中职学校

招生计划

学制

教学点地址

收费标准

1

学前教育

 

400

3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6410

2

学前教育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100

3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6410

3

学前教育

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

100

3

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

6410

4

学前教育

阳山县职业技术学校

100

3

阳山县职业技术学校

6410

5

学前教育

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

50

3

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

6410

6

学前教育

英德华粤艺术学校

50

3

英德华粤艺术学校

6410

小计800人

说明:校校联合培养,以工学交替的方式完成教学计划,所有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均在本部或合作中职学校完成。


三、报名条件及材料

(一)广东省户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二)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三)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持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四)报考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或中职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幼儿园在职教师相关证明。

(五)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六)考生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坚守“三个一”原则,即选择1个计划类型1个教学点的1个专业进行填报。

(七)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参加第二期高职扩招招生录取

(八)报考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携带下列材料报考:

1.合作企业出具在职证明,获得合作企业推荐报考的材料;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整个高职学习阶段)。


四、高考报名

高考报名流程分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高考报名时间为9月26日9:00至9月30日17:00。

(一)领取高考考生号

1.拟报名考生可以到当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领取高考考生号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

2.拟报名我院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由所在企业统一安排领取高考报名号和初始密码;

3.拟报名我院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可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高考考生号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

(二)网上预报名

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填写高考报名信息,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等完成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确认报名(须到领取考生号的报名点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领取考生号的报名点现场办理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等完成报名确认手续。

1.广东省户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2.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3.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持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4.报考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或中职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幼儿园在职教师相关证明。

5.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参保证明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6.报考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携带下列材料报考:

(1)合作企业出具在职证明,获得合作企业推荐报考的材料;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整个高职学习阶段)。


五、志愿填报

考生须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公布在学校招生网站上的招生简章,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招生类型及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9月26日9:00至9月30日17:00。

(一)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选择

幼儿园在职教师填报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员工填报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可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或11月开展的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考生仅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1类计划类型,1所院校1个专业进行填报。

(二)报考资格审核(2019年9月26日9:00至10月9日17:00)

考生在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中进行志愿填报后,打印《广东省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下称“资格审核登记表”)按照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由审核单位在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

(三)报考资格复核及志愿确认(2019年9月26日9:00至10月9日17:00)

考生报考资格复核由我院组织开展。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后按照本招生简章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复核。我院将对考生的户籍信息、学历信息、退役军人考生的退役证明材料、现代学徒制考生与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外省户籍在粤务工人员参保情况及与本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以及幼儿园在职教师身份等事项进行认真复核。对于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我院在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通过”。考生一经报考院校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我院留存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对于资格复核不通过的考生,我院在网上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不通过”,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考生类型”、“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考生需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


六、考核

(一)考生测试

1.测试时间:2019年10月2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地点: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或其他指定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3.测试方式: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自主确定考核形式,自主命题组织开展。测试的内容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测试大纲届时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

(二)免试条件

1.报读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和现代学徒制试点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按通知精神办理。

2.取得与报考我院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高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七、录取

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分类确定录取标准。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将于2019年10月23-25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测试结束后,在我院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根据我院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单考单招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考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培养方式与学籍管理

1.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单独编班、单独培养。依据相关试点班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学,采取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的教学模式。即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2.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现代学徒制入才培养模式。试点高职院校要与幼儿园深度合作,创新教学组织,实行弹性学习制度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开展学分制管理改革。

3.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录取考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九、入学和毕业证书

试点班学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符合我院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十、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9月25日前

我院公布招生简章

9月26-30日

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

9月26日-10月9日

考生完成资格审核,我院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复核

10月10日

处理考生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遗留问题

10月20日

我院完成测试,并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10月23日前

我院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

10月23-25日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我院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

10月28日前

我院完成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我院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十一、资助政策

适用于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试点计划及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十二、考试费用及收费办法

(一)考试费用: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第二批省高职教育试点招生考试费用:70元/人(含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

(二)清远职业技术学院银行账户,收款信息如下 :

收款单位: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4400176030105300417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

用途栏必须注明:学生姓名、报考专业。

(三)缴费办法: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十三、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附: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报考流程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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