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简章

2019/10/13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阅读:  【放大镜】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简章


(学院代码:12573)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高职学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广东省文明校园。学校以专科层次教育为主,专业涵盖工、理、医、管、文等门类,是培养药品、食品、医药卫生、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摇篮。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在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设立“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提升试点班”(具体开设专业见下文)。
一、招生对象
符合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补报名条件的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卫生站、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临床检验机构、急救站等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下同〕在职员工。
(一)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我省1年(含)以上社保(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
(三)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人员应是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报考的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已被2019年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计划与教学点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备注:以上学费不含书本费


三、招考方式
(一)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合并同卷进行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及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二)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具体证书要求见下表);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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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我校报考资格复核的考生在10月18日凭考生名和身份证号登录(http://gdyzyzs.good-edu.cn/index_std_ddzs.php?action=login)打印准考证。
(四)测试时间:10月19日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测试地点: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测试成绩及拟录名单公布时间:10月21日之前(公示时间3天)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高考报名时间:10月12日9:00至15日17:00
具体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见附件。
(二)资格复核时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7:00。
资格复核及志愿确认地点: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8号楼3楼309室。
考生报考资格复核由我校组织开展,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需提供身份证),户籍信息(需提供户口本),学历信息(需提供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外省户籍在粤务工人员参保情况(需提供参保证明)及与本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需提供劳动合同),申请免试考生的省级及以上中级(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免试考生的获得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证明材料等事项进行复核;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人员还需提供执业护士证书,报考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人员还需提供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的在职证明(需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加盖公章),报考其他专业的人员需提供报考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的在职证明(需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加盖公章)。对于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在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通过”。考生一经报考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我校留存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以上材料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核实)
(三) 考生需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
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

五、培养方式
(一)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社会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采用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开展“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二)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考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录取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将于2019年10月23-25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原则
录取时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同卷考核,测试满分值为100分;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
2.测试结束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专业排名。
3.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根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单考单招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我校将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章及加盖本校公章后,在12月中旬直接寄送录取考生。
(五)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考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信息发布
所有关于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http://gdyzyzs.good-edu.cn/showmore_zs.php?actiontype=0),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八、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办办公室(行政楼211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520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
联系人: 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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