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优抚: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照执行。
★公安优抚: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公安英模(一级、二级)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残疾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三侨一台照顾: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A级青年志愿者: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少数民族照顾: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散居少数民族考生。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指黔江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和少数民族乡(武隆区石桥乡、后坪乡、文复乡、浩口乡;忠县磨子乡;云阳县清水乡;奉节县太和乡、长安乡、龙桥乡、云雾乡;巫山县红椿乡、邓家乡;万州区恒合乡、地宝乡)。
★专项计划资格
1. 国家专项: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重庆市辖区内的14个国家贫困区县(含连片贫困区县、国家级扶贫重点开发县,包括酉阳、秀山、黔江、彭水、石柱、武隆、巫山、巫溪、城口、万州、云阳、奉节、开县、丰都)户籍,本人在当地区县(自治县)初中、高中连续6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同时具有当地6年及以上户籍(按报考当年8月31日往前推算),且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者。在上述14个贫困区县外接受初、高中阶段教育或补习的考生不能报考。
2. 高校专项: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重庆市辖区内的20个国家级、市级贫困区县(含连片贫困区县、国家级扶贫重点开发县、省级贫困区县等,包括酉阳、秀山、黔江、彭水、石柱、武隆、巫山、巫溪、城口、万州、云阳、奉节、开州、丰都、涪陵、忠县、潼南、南川、垫江、梁平)户籍,且户籍性质为“乡村”,考生本人在上述区域内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同时具有当地3年及以上户籍(按报考当年8月31日往前推算),且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者。
3. 地方专项: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重庆市户籍,且户籍性质为“乡村”,考生本人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者。
4. 高中贫困毕业生专项:考生为重庆户籍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的高中贫困毕业生。
“乡村”考生的户籍性质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为依据。以上专项政策如我市当年有新调整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中职类考生免试资格:执行《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