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职院校、省属高中阶段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粤府办〔2019〕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按照“统筹兼顾、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简化程序、方便操作”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2020年我省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共55所,招生院校及各院校网址见附件1。院校招生专业及报考具体要求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
招生院校应根据招生类型以及考核方式、生源情况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招生培养工作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生源类型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录取前,实际报考人数较多、生源质量好的招生类型,经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可适当调整其他招生类型计划用于该招生类型;实际报考人数少、生源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招生类型,招生院校可向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申请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质量好的招生类型使用,或调整到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中使用。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中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符合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文科类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下同)均须获得D级及以上等级成绩;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1.符合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
2.考生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具体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三、考核方式
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下同)+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招生院校根据生源类型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招收普通高中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要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可采用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体育、艺术类专业如采用省术科统考成绩,需将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方式,也可以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以下简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二)招收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其中,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招生院校应按专业类或专业,对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分别命题、分别考核,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在3月28日至4月1日期间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 ),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学考+校测” (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面向中职考生)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等五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报考,填报志愿及按要求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需向拟报考院校咨询并明确。考生缴交考试费后,将不得更改考核方式。原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不再单独开展,并入高职专业学院试点。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详见附件3。
高校在校生、2020年被“依学考成绩录取”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录取的考生,以及被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一)报考“学考+网测”考核方式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后预约“网测”时间,按照预约时间选择最多2个专业大类职业适应性测试视频进行网上观看及测试。同一个视频最多可进行2次观看及测试,测试系统保留考生最好成绩。完成“网测”后,考生根据取得的成绩选择与网测专业大类视频相匹配的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学考+网测”考核方式设2个院校志愿。考生根据报考院校的规定可填报1至2 个专业志愿。
(二)除“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外,其他考核方式设1所院校志愿。考生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及填报院校志愿。考生根据报考院校规定可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五、录取
2020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机制。招生院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院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实行院校梯度志愿,先将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数据呈现给招生院校,由院校按照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检结束后,若院校尚有剩余计划,再将第二志愿考生数据呈现给招生院校。其他考核方式的考生电子数据一次性呈现给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各招生专业录取的最低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计划数及生源质量情况自主划定。招生院校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注重考生基本素质,不得为完成计划降低录取标准。原则上,拟录取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即学考成绩)不低于100分,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其中普通高中生“网测”成绩不得低于“网测”满分值的60%。
通过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通过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以下要求:1.招生院校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开展转专业工作,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2.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录取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允许转专业的特殊情形由高职院校根据有关要求单独制定文件规定并提前公布。3.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各试点高职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六、建立全面、综合、多元的评价模式
招生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要以相对统一的文化素质考核为基础,结合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根据不同生源、不同考核方式以及不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合理分类设置录取条件和制定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和省的有关精神,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经招生院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具体办法及要求详见招生院校招生网站。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免试录取考生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招生院校、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市、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要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做好高考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工作,并督促辖区内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及时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相关信息告知本校学生,协助招生院校做好考生报名宣传发动工作。招生院校要成立招生委员会或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校自主招生工作,制定和完善自主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要在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中科学、周密制定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并据此开展工作。招生院校要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学校自主命题部分的试题命制、试题安全保密、考试组织、成绩评定及上报、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和录取等各项工作,确保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二)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招生院校要按照“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切实履行考试组织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各工作环节。招生院校要针对不同类型生源和考核方式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要加强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管理,高度重视自命题试题的命制、印刷、寄送及保管工作,加强命题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按秘密级事项开展自命题试题命制的工作要求,实行封闭命题管理,严防试题泄密,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要切实加强对命题教师、考评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培训与招考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前培训的教师人员不得参加自主招生命题、组考工作。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三)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考试招生秩序。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加强招生考试管理的规定,切实健全招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促使高职自主招生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考核程序和录取规则,都必须建章立制,确保招生各工作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招生院校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严禁以“先上车后买票”形式招收学生,严禁向考生作出与录取有关的承诺。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招生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作弊行为。(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招生录取办法、考生报考资格、免试资格考生名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公示。同时,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力度,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高职自主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八、其他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相关文件包括《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号)。
招生院校在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试点工作结束后,招生院校须于2020年5月底前将试点工作总结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及时将此文转发至所辖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
附件:
1. 广东省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及宣传网址
2. 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说明
3. 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
4. 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
5. 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1月3日
附件1. 广东省2020年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及宣传网址
附件2.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说明
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考生考核方式为:“学考+校测”及“学考+网测”。普通高中考生可根据拟报考的院校及专业选择其中一种考核方式进行报考。
一、“学考+校测”考核方式
选择“学考+校测” 考核方式的考生,根据附件3流程图指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相应考核方式、填报志愿及进行资格验证。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并根据所填报院校规定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部分招生院校对报名的普通高中考生“学考”成绩有特殊要求,请考生登录拟报考院校招生网站查阅院校专业具体报考要求,并根据所填报院校规定参加校测。
二、“学考+网测”考核方式
选择 “学考+网测”考核方式的考生根据附件3流程图指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相应考核方式,先网上缴费后进行预约测试,按照预约时间观看专业大类视频及完成测试。
每个考生可以选择最多2个视频进行观看,每个视频最多可进行两次观看及作答。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观看视频、测试、打印“网测”成绩单,根据本人“网测”成绩情况,选择与网测专业大类视频相匹配的院校专业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2所梯度院校志愿,并根据所填报院校规定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附件3.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
为确保我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工作流程如下。
参加自主招生改革的试点高职院校应在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中制定本校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在录取办法中明确本校不同招生类型的报考条件、考核办法、录取规则,以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的实施办法等。招生院校须明确对普通高中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要求、拟录取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的最低要求;明确招收中职考生的专业是否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有要求(招生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的就读专业有要求的,需明确具体中职专业;对考生职业资格证书有要求的,需明确证书名称、等级、颁证单位等),并在院校招生网站公布。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本市辖区内报名点的指导协调工作。各有关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要做好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指导考生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等工作。2019年11月完成高考报名并已获取普通高考报名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可直接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务必在高考补报名期间按要求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后方可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2020年高考补报名工作另文通知。2020年3月28日至4月1日为高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时间。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要积极支持学生报考,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指引考生登录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网站认真查阅招生院校专业报考要求及证明材料提交要求。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交的就读及就读专业材料,据实在考生的证明材料上加具审核意见,经手人签名及加盖学校公章。1.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报考院校要求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证明(含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含封面及内页,下同)。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2.符合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系统中录入参加的职业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学考+网测”“学考+校测”考生的报考资格由网上报名系统直接验证。4月6日前,中职考生(含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报考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及招生网站公布的有关要求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未在报名期间按照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通过资格审核。1.招生院校对“学考+网测”“学考+校测”报名考生“学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编报专业信息时设置“学考”分数最低要求并在招生网站公布。报名系统根据院校在计划编制系统中设置的“学考”分数要求自动验证考生资格。2.招收中职考生的试点高职院校要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及招生网站公布的有关要求审核中职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中职阶段毕业证书,或就读及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审定考生的中职学历、就读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要求。3.符合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条件的中职考生,招生院校还须审核考生的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根据本校招生网站公布的要求审定考生是否符合招生专业免试录取条件。各院校在完成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后,须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分类公示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学考+网测”考生须在报名期间(3月28日至4月1日)先缴纳考试费后进行“网测”,其他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8日前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后根据报考院校招生网站公布的要求参加院校自主组织的相关测试。高职自主招生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网站,了解拟报考院校及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因未认真查阅院校专业报考要求而在填报志愿后无法获得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一经学校确认报考资格后不得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普通高级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3号)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已参加市县招办、中学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的考生不用再进行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社会青年、往届生可按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报名点的要求,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考生须在3月31日前完成普通高考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不同的招生对象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考生根据所报考院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有关要求参加由试点院校自行组织的文化基础考核。试卷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各招生院校必须切实加强试题的命制、印刷、寄送及保管工作管理,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招生院校原则上按30人/组(试室)编排好试室。试卷包装时,须按考生试室人数安排每试室一袋进行包装,每袋试卷须备多一份试卷作为备用试卷。考前2天,招生院校须指导考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相关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助实施。招生院校须主动与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做好考前准备工作。4月16日前,试点高职院校在网上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入围要求的考生名单。试点高职院校结合自身教学要求和办学特色,根据章程公布的方案及比例,确定参加 职业技能考核(含“校测”)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4月19日前,招生院校对文化素质考核入围考生进行职业技能考核。招生院校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将文化基础考核与职业技能考核安排在同一天完成。2020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于2020年4月下旬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文化基础考核及职业技能考核(含“校测”)结束后,招生院校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成绩。考生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招生院校依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被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招生院校自行印制《新生录取通知书》,并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校长签章及加盖本校公章后由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至被录取的考生。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及缴交学费。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在夏季高考中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试点高职院校在4月3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后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各试点高职院校要公示考生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院校须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附件5.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