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学考志愿会推迟吗? 今日官宣:学考、术科统考等成绩复查推迟!

2020/2/7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阅读:  【放大镜】  


学考、3+证书、术科统考明确推迟


就在今日,2月5日广东省考试院明确:原定于2月上旬进行的普通高考体育、音乐及舞蹈术科统考、“3+证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考试项目的成绩复查工作推迟到3月1日后进行!预计原定2月下旬的学考志愿填报或会推迟。



2020学考志愿会推迟吗?_今日官宣:学考、术科统考等成绩复查推迟!



此前,考试院公布学考成绩证书打印时间在2月15日10:00起,目前还没有通知说要推迟,大家记得要打印成绩证书哦!


2020学考志愿会推迟吗?_今日官宣:学考、术科统考等成绩复查推迟!



明确高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要科学确定开学时间,严禁组织学生提前返校;学校要适当调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充分利用线上资源开展教学活动;对尚未实施的校外实习培训安排一律暂停,疫情结束前,不得安排任何新的实习培训。



1

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所属学校做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学校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负责机构,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全面摸查,掌握学生所处地区疫情及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和微信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及时推送科学防控疫情的信息,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学生理性认识疫情和防控措施。


2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推迟开学的有关通知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开学时间,严禁组织学生提前返校;要严格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各项要求,完善各类防控措施,未具备充分防控条件的,学校严禁组织学生返校。预定开学时间已到但疫情尚未结束的,学校应优先采取“开学不返校”方案,通过网络教学等远程教学手段组织教学;确实不具备远程教学条件的,可再次推迟开学时间各学校要按照“一校一策”方式,研究制定延迟开学的应急教学组织总体方案,指导各院系(部)、各专业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学进度的影响,为开学后教学工作顺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3

各学校要适当调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充分利用线上资源开展教学活动,创新课程教学、课业辅导、考核评价形式,推动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联盟提供的各加盟课程平台优质线上资源,鼓励教师利用各平台教学工具开展混合教学,组织学生在线自主学习。目前,相关课程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均免费提供慕课教学、直播开课、SPOC和教师在线教学技能培训等服务,广大学校和教师可根据自身开课需要积极与联盟秘书处和各平台联络。


各学校要指定辅导员、班主任和专任教师负责联系学生,指导学生合理制定自主学习计划,做好学生的学习答疑和指导,及时掌握学生学习进度和学习情况;开展必要监督检查,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要采取远程技术手段,灵活处理好春季学期学生补考重修和课程补选、退选等事宜。


4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和培训(简称“实习培训”,下同)管理,将校外学生实习培训情况纳入疫情防控重点范围。


对目前正在开展校外实习培训的学生(含经学校同意学生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校要综合研判,摸清学生实习培训的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具备撤回条件的,可在符合相关地区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有序撤回,撤回的学生要做好充分防护,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返校后集中隔离观察或返家后自行隔离观察,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不能撤回的,疫情持续期间应尽可能留在原地,待疫情结束后再返回;对正在疫情严重地区实习培训的,要严格遵守当地人员流动管理规定,待相关条件允许后方可返回。


对前期已开展校外实习培训但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暂停实习培训的学生,学校要与实习培训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疫情监测,密切注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控制学生外出活动,做好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联络工作,全时全过程掌握学生工作生活情况。


对尚未实施的校外实习培训安排一律暂停,疫情结束前,不得安排任何新的实习培训;各学校要立即与实习培训单位对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各学校要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减轻实习培训安排调整对学生的困扰。对推迟开学或暂停实习导致实习实训时间减少等问题,各学校可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当调整考核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可利用虚拟仿真实验实训教学平台或资源开展线上实践教学


5

各学校要按照确保教学时间的总体目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学生不返校、不见面的前提下,组织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并尽量保障学生不在校期间访问学术期刊网和查询下载资料的需求。因推迟开学延误的教学时间,应主要通过调减周末时间、压缩暑期假期等方式进行补偿。


疫情防护期间,高校师生开展相关科研项目,需报请学校审核同意。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发挥自身优势,与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专业力量共同开展科研攻关,组织有关专家在科学宣传推广疫情防护知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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