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职业技巧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黉舍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一节 依据学考成就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节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规则
第三节 高职自立招生(中职生)录取规则
第四节 高职自立招生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录取规则
第五节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办法
第六节 考生成就公示及录取立案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述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包管黉舍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护黉舍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教导法》和《中华国民共和国高等教导法》等律例、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轨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导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周全落实《教导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授教化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黉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黉舍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法度模范,德智体美劳周全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收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黉舍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揭阳职业技巧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956
第五条 黉舍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仙桥紫峰山下
邮政编码:5220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通俗高等黉舍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黉舍主管单位:揭阳市国民政府
黉舍营业主管单位:广东省教导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治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时代完成教授教化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授教化环节,成就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揭橥通俗高等黉舍毕(结)业证书。揭橥证书黉舍名称:揭阳职业技巧学院,证书种类:通俗高等黉舍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进修证实。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黉舍设立由黉舍引导和相关本能机能部门负责人、黉舍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周全负责贯彻履行教导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春季高考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剂专业招生计划,引导、监督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调和解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黉舍招生办公室为黉舍招生委员会的履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黉舍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收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黉舍设立由黉舍引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时代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述、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通俗高中学业水平成就招生录取”(下称“依据学考成就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及高职自立招生录取等形式。黉舍春季高考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专业目录或本校招生网站公布为准。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据学考成就招生录取”的文科类、理科类通俗高中考生的3门通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就,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体育类、艺术类通俗高中考生的3门通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有2门学科成就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惟政治、历史、地舆;艺术类文科考生的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艺术类理科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惟政治、历史、地舆;体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惟政治、历史、地舆。
体育类、艺术类通俗高中考生须同时参加2020年通俗高等黉舍招生体育类、艺术类对应科目的术科统一考试。
第十六条 本校“依据学考成就招生录取”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0年通俗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本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专业对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考生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等要求详见《广东省2020年通俗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十七条 本校自立招生招收中职生的各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十八条 履行教导部规定的“黉舍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系体例,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导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响应成就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包管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依据学考成就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高职自立招生录取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惟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前提下,依据考生自愿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授教化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据学考成就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校依据学考成就招生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进行录取。文科类及理科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就总分排位情况、体育类及美术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相符专业要求的基本上,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后面的考生。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本常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节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后面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高职自立招生(中职生)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本校自立招生招收中职黉舍应往届卒业生。报考本校的考生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自愿。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考核方法、招生计划数等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四条 经由过程“自立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不得转学。
第二十五条 考核方法及考试时间
中职卒业生实行“文化基本(含综合文化常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法,综合文化常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个中综合文化常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第二十六条 本校面向中职生招生自行组织的文化基本考试采用笔试的方法,考生来本校参加考试, 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详见黉舍招生网站。中职考生文化基本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常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说话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常识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本校面向中职卒业生的职业技能考核采用面试或实操方法,报考本校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或实操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详见黉舍招生网站。
第二十八条 本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自愿及成就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文化基本考核总成就不得低于文化基本测试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就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
本校按照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通俗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第四节 高职自立招生高职专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九条 高职专业学院实行中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教授教化地点设在协作中职黉舍。试点班学生相符本校卒业前提和要求的,可获得本校通俗专科卒业证书。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录取考生不得转专业或转入同专业非试点班。有关协作同培养(育人)方法及学籍治理,请考生在填报自愿前向我校咨询。
第三十条 高职专业学院招生按照“学生自愿报考、高职院校考核录取”的原则,参照本校面向中职生自立招生“文化基本+职业技能”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及择优录取。
第五节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办法
第三十一条 根据《教导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导考试招生轨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教授教化函〔2013〕3号)等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经本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相符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本校招收免试中职生专业及免试考生获奖要求详见黉舍招生网站。
第六节 考生成就公示及录取立案
第三十二条 考生文化本质基本及职业技能考核成就,报本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第三十三条 考生考核成就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立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经由过程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黉舍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经由过程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黉舍网站上公示。根据广东省高职自立招生有关工作规定,考生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可报考通俗高考参加本科层次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通俗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四条 黉舍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导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通俗高等黉舍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授教化〔2003〕3号)和《教导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俗高等黉舍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授教化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履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相符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黉舍以教导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通俗高等黉舍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导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俗高等黉舍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相符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治理规定解决,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三十六条 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本校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义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卖力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然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分类考试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治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收教导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 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春季高考“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前提、招生计划、文化基本考试成就、职业技能考核成就、录守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述渠道和重大违规事宜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保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八条 经本校春季高考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准时间内解决缴交膏火注册手续,过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四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剂公办通俗高校膏火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成长改革委 广东省教导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通俗高校学分制收费的治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履行。
文科类专业膏火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膏火64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膏火10000元/生·学年;其他类专业膏火5130元/生·学年;住宿费95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四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办法按照教导部、广东省教导厅和本校相关规定履行。
1.国家: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服兵役及退役复学资助等。
2.省市:欠蓬勃地区退役士兵教导资助、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免膏火和生活费补助等。
3.黉舍:黉舍奖学金、新生专项资助、学生艰苦补助、勤工助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卒业生、特困生救急基金等。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述
第四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述
接收纪律监督与申述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审科
联系人:廖喜鹏
监督电话:0663-8859846
电子邮箱:jjjc@jyc.edu.cn
第四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663-8859905
传真:0663-8859845
电子邮箱:jyc_zsb@jyc.edu.cn
黉舍网址:http://www.jy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c.edu.cn/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由揭阳职业技巧学院于2020年2月经校长办公会议评论辩论审查经由过程,适用于揭阳职业技巧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由揭阳职业技巧学院授权揭阳职业技巧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