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投档:
依据学考成绩录取的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投档时,第一次投普通高中学考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待相关院校录取结束后进行第二次投档。
第二次投档:
第二次投普通高中学考三门科目成绩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第一次投档时未被录取或被退档的考生与其他未投档考生一起排序投档,但其在第一次投档时被退档的院校志愿无效)。第二次投档时,第一次投档录取就已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再安排第二次投档,如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则可进行专业投档。
除此之外,还有一次补录机会,当以上投档不能录取时,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还有一次的补录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