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4月13日8:30至4月22日17:30期间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凭网上申请或报名点现场分配的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考生号由十位数组成,其中第1-2位为市代码,第3-4位为区代码,第5-6位为报名点代码,第7-10位为流水号。首次登录成功后考生须先阅读报名须知、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修改初始密码后重新登录,按系统指引,依次完成以下操作:
1.核对考生基本信息。考生需认真核对考生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是否我市三年完整初中学籍、是否本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照片等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发现有误的,应及时联系报名点更正。未拍摄照片的考生,可选择指定相馆拍摄(见附件6)或自行上传符合规格的电子相片。
2.填写个人资料。考生根据系统设置的内容完整填写籍贯、住址、户口所在街道或乡镇、个人简历及家庭成员等信息。
3.填报体育考试项目。所有考生均须填报体育考试必考及选考项目,特殊考生还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特殊考生如医务审核不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招考办提出重报申请,上网重新填报体育考试类别和项目。体育考试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4.资格申报。考生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参加中招统一录取。选择不参加的,将不能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选择参加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依次完成非户籍生升学资格(含政策性照顾学生、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跨区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附件3)、宏志生、体育或艺术特长生等各类资格申报。未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有关资格申报的考生,将视作不具备或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指标到校报考资格(简称“指标生报考资格”,下同)无需考生申报,系统将自动呈现有关的资格信息和审核状态,考生可实时查阅。
5.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在2020年4月22日17:30前对报名信息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则报名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前已确认、因故需修改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报名点取消确认状态后可再次修改并确认。
(二)提交证件材料
凡在网上申报各项资格的考生,须上传相应资格所需材料,待返校复课后须提交材料原件给报名点核验,逾期未提交的以审核不通过处理。
申报各项资格中如涉及提供父母材料的,前期未采集父母身份证件或监护人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上传父或母身份证件,及相应亲子关系材料(如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
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考生,如同时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须按照有关做好2020年指标到校工作的通知(另文发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逾期提交的则不能享受指标生报考资格。申请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或优先录取的考生,网上申报和填写信息后须打印申请表(加盖父或母所在师级以上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证件返校后一并交回报名点。
申报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须按市教育局有关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特长生项目和招生学校,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和特长测试。
(三)交纳考试费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科目问题的复函》(穗价函〔2014〕169号)规定,中考按每生每科10元进行收费。我市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英语听说、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凡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的考生须交纳考试费80元。考试费由各报名点向考生代收,并按规定时间上交区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