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技能考核形式
采用常规单独面试的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5-8分钟,采用命题问答形式进行。每一位考生均由3位考官共同考察,考官由联合培养企业和学校专业教师共同组成,其中至少1位企业考官,考官对考生面试情况合议后,每位考官独立评分。
二、考核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面试要求
1.心理素质
乐观开朗,积极上进,有自信心;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不偏激,不固执,具有一定的情绪调节和自控能力;
2.仪表仪态
衣着整洁,仪表得体,举止大方,符合职业特点;五官端正,姿态自然,肢体表达得当;
3.语言表达
口齿清楚,语速适宜,表达准确,简洁、流畅,能够较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回答问题态度积极,并能做出恰当的回应;
4.思维品质
能正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抓住要点,并及时做出适当的反应,思维灵活,条理清晰,逻辑性强,有较好的应变能力。
(二)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命题问答(时间控制在5-8分钟以内)形式。
在命题问答环节,学生先抽选试题,每生可就抽选的3道题并选取2道回答,问答题全部是开放性题目(主观题,无标准答案),主要考察考生的汉语语言表达能力、思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知识面。
(三)评价标准
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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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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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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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确理解题意并能紧扣题目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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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观点或理念无常识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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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容较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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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层次感强,有较好的逻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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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能用普通话回答,表达顺畅,语音语速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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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一定的见解和较深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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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能客观评价自我,可信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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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具备灵活性,能就本人提出的观点给予充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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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带齐身份证、准考证、考生诚信承诺书等有效证件;
2.候考时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照顺序进行抽签、备考;
3.考试过程中不能向监考老师透露自己的姓名、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
(五)评分方式
采取等级制的评分方式,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校测成绩为“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