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退回学生住宿费的通知
2020/6/3 韩山师范学院 阅读: 【放大镜】
关于清退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20]4号)规定,根据学校学生返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予以退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退款标准:对疫情防控期间收取的住宿费全额退还,退还标准即为每位学生原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的一半。
退款时间: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办理退款或缴款时一并清退,非毕业生的在2020年8月31日前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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