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录取原则

2020/6/23  广州大学  阅读:  【放大镜】  

普通高考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 投档规则出档后, 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凡报考本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区、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1.术科成绩的使用

◆ 广东省以外报考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社会音乐)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成绩;

◆ 广东省报考美术学、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编导(不含国际标准舞)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统考成绩;

◆ 广东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录取原则

专业录取依据生源省(区、市)艺术类的投档原则进行,对文化分、术科分均上线的考生根据综合排位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生源省(区、直市)有本专业类别统考而未取得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 美术学、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40+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满分×60。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60%,术科分占4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60+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满分×40。


在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投出的档案中按综合排位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排位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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