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夏职业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0/7/16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阅读:  【放大镜】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2020年夏季通俗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黉舍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述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包管夏季通俗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护黉舍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教导法》和《中华国民共和国高等教导法》等律例、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轨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导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周全落实《教导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授教化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黉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黉舍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法度模范,德智体美劳周全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收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黉舍概况

第三条  黉舍名称: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第四条  黉舍国标代码:14268

第五条  黉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城鳌大道东772号;邮政编码:510935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通俗高等黉舍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黉舍主管单位:广东省教导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治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时代完成教授教化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授教化环节,成就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揭橥通俗高等黉舍毕(结)业证书。揭橥证书黉舍名称:广州华夏职业学院,证书种类:通俗高等黉舍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进修证实。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黉舍设立由校引导和相关本能机能部门负责人、黉舍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周全贯彻履行教导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通俗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黉舍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剂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治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调和解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黉舍招生委员会的履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黉舍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收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黉舍设立由黉舍引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时代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述、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黉舍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黉舍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本校工程造价专业与广东白云学院工程造价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本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经由过程广东省夏季通俗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零丁代码招生,零丁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进修,各项考核合格,并相符相关前提和要求的,获得本校通俗高职(专科)卒业证书。经由过程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广东白云学院试点专业进修两年,相符相关前提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白云学院通俗本科卒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进修。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黉舍遵守教导部规定的“黉舍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系体例,严格遵守教导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就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通俗专科层次通俗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通俗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通俗高中学业水平思惟政治、历史、地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就;且报考专科院校通俗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就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昔时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通俗专科层次美术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通俗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惟政治、历史、地舆3门科目的通俗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就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自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自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计划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在思惟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就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相符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就、专业自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自愿,若该专业额满,再一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自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本常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相符专业要求的基本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本常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自愿均未被录取时,若屈服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相符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屈服调剂的,或屈服调剂然则不相符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授教化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履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相符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前提考生,本校在一致前提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就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履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导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通俗高等黉舍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导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俗高等黉舍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授教化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履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相符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就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本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黉舍以教导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通俗高等黉舍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导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俗高等黉舍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相符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治理规定解决,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准时间内解决缴交膏火注册手续,过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成长改革委 广东省教导厅 广东省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黉舍收费立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履行。

医药卫生类专业:药学、中药学、护理、助产、中医摄生保健、中医康复技巧、医学考验技巧、口腔医学技巧、康复治疗技巧、卫生信息治理等10个专业16800元/生·学年;校企合作培养专业:扶植工程治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治理、新能源汽车技巧、无人机应用技巧、数字媒体应用技巧、云计算技巧与应用、计算机应用技巧、市场营销、旅游治理等9个专业膏火18800元/生·学年;其它专业15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600-17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办法按照教导部、广东省教导厅和我校相关最新规定履行,并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经由过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校场地国家助学贷款)、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退役士兵教导资助、膏火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膏火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对家庭经济艰苦学生进行资助。

三十四条  申请前提和资助标准(按最新规定履行)

(一)国家奖学金

为鼓励我校学生勤奋进修、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周全成长,中心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通俗高校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额度是通俗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我校家庭经济艰苦学生勤奋进修、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周全成长,中心和地方政府合营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艰苦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通俗高校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治理信息系统认定结果,家庭经济艰苦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三个等级,特殊艰苦等级为4000元/生·学年,艰苦等级为3300元/生·学年,一般艰苦等级为2300元/生·学年。

(四)国家助学贷款

相符前提的家庭经济艰苦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校场地国家助学贷款;个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对快捷和方便,建议相符前提的家庭经济艰苦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获8000元/生·学年。

(五)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的,可以根据本人申请,获得政府的教导资助,包括膏火资助、家庭经济艰苦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以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具体以我省退役士兵教导资助相关政策为准。

(六)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扶植,鼓励高等黉舍学生积极应征参军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国家对应征参军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黉舍学生给予资助。申请对象为应征参军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卒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对相符资助前提的高校学生,在参军时对其在校时代缴纳的膏火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参军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黉舍就读的学生或入学新生,服役时代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膏火减免。膏火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膏火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跨越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在校时代已免除全部膏火的学生不享受膏火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减免部分膏火的学生,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膏火进行膏火补偿。

复学或经由过程技能考试考入我省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地为广东欠蓬勃地区的退役士兵,每学年获得资助为7000元。

(七)黉舍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

(八)黉舍设立家庭经济艰苦学生助学金。

(九)为家庭经济艰苦的学生供给勤工俭学助学岗位。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黉舍的组织下应用课余时间,经由过程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待遇,用于改良进修和生活前提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黉舍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本质和资助家庭经济艰苦学生的有效途径。学生经由过程勤工助学能够提高自身的综合本质,同时培养自立自强精神,增强社会实践能力,缓解经济压力。

(十)为切实包管家庭经济艰苦学生顺利入学,按照教导部、国家成长改革委、财政部规定,我校建立了“绿色通道”轨制,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艰苦无法缴纳膏火的新生,黉舍一律先解决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合办法予以资助。

(十一)“三支一扶”助学贷款代偿

卒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办事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卒业生,持续在经济欠蓬勃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可申请代偿其在校进修时代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十二)建档立卡学生免膏火和生活费补助

高等教导阶段生活费补助对象是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苦户通俗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由学生生源地扶贫办发放)。

通俗高等黉舍免学杂费对象是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广东户籍的建档立卡通俗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生,免学杂费(不含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由黉舍发放)。

(十三)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且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2013年及今后经由过程通俗高考,考上全日制高校(含省外高校)的少数民族本专科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时代。相符前提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工作部门申请。

(十四)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只如果我省户籍昔时考入通俗高校的全日制残疾大学生(包括本专科生),都可以申请。资助标准为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相符前提的残疾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述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20-87865222、87864999

传    真:020-87868989

电子邮箱:gzhxzsb@163.com

黉舍网址:http://www.gzhxtc.cn

招生网址:http://zsw.gzhxtc.cn

第三十六条 黉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黉舍招生工作,并接收相关申述。

联 系 人:阳斌

监督电话:020-87868961

传    真:020-87868989

电子邮箱:815259174@qq.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黉舍校长办公会议评论辩论审查经由过程,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通俗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授权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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