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0/7/16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阅读:  【放大镜】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0年夏季通俗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黉舍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述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包管夏季通俗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护黉舍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教导法》和《中华国民共和国高等教导法》等律例、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轨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导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周全落实《教导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授教化函〔2013〕9 号)的要求,结合黉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黉舍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法度模范,德智体美劳周全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收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黉舍概况

第三条 黉舍名称: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第四条 黉舍国标代码:14266

第五条 黉舍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华商路一号;邮政编码:5113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通俗高等黉舍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黉舍主管单位:广东省教导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治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时代完成教授教化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授教化环节,成就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揭橥通俗高等黉舍毕(结)业证书。揭橥证书黉舍名称: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通俗高等黉舍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进修证实。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黉舍设立由校引导和相关本能机能部门负责人、黉舍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周全贯彻履行教导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通俗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黉舍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剂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治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调和解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黉舍招生委员会的履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黉舍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收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黉舍设立由黉舍引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时代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述、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黉舍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黉舍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黉舍遵守教导部规定的“黉舍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系体例,严格遵守教导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就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通俗专科层次通俗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通俗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 3 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通俗高中学业水平思惟政治、历史、地舆 3 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就;且至少须有 1 门成就达到 C 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以广东省昔时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美术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 3 门科目通俗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惟政治、历史、地舆 3 门科目的通俗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 2 门科目成就达到 D 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自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自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计划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惟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就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相符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就、专业自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自愿,若该专业额满,再一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自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本常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如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我们将按照通俗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相符专业要求的基本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本常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本校学分互认(国际班)专业,以及海外立异班专业,只录取有专业自愿考生。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自愿均未被录取时,若屈服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相符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屈服调剂的,或屈服调剂然则不相符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授教化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履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相符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前提考生,本校在一致前提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就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履行。


第二十八条 本校在广东以外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履行,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份公布的计划及有关办法履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导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通俗高等黉舍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导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俗高等黉舍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授教化厅〔2010〕2 号)的有关规定履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相符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就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本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黉舍以教导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通俗高等黉舍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导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俗高等黉舍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相符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治理规定解决,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准时间内解决缴交膏火注册手续,过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成长改革委 广东省教导厅 广东省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黉舍收费立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 号)的有关要求履行。膏火标准:管帐、财务治理、电子商务、动漫设计专业为 17500 元/生·学年;国际商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烹调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幼儿成长与健康治理、金融治理、计算机收集技巧、数字媒体应用技巧、艺术设计、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巧、建筑工程技巧专业 17000 元/生·学年;其他专业 16500 元/生·学年。学分互认(国际班)专业膏火为 28000 元/生·学年;海外立异班专业膏火为 26500 元/生·学年。宿舍收费标准:三人世宿舍 4500 元/生·学年,四人世空调宿舍 2800 元/生·学年,六人世空调宿舍 1800 元/生·学年。公寓型宿舍收费标准:单人世 4800 元/生·学年,二人世 2800 元/生·学年,三人世 2300 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办法按照教导部、广东省教导厅和本校相关规定履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述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20-32882222

传 真:020-32832667

电子邮箱:zsb@gzhsvc.com

黉舍网址:http://www.gzhsvc.com/

招生网址:http://zsb.gzhsvc.com/

第三十六条 黉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

黉舍招生工作,并接收相关申述。

联 系 人: 王晓萍

监督电话:020-32880099

电子邮箱:yb@gzhsvc.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黉舍校长办公会议评论辩论审查经由过程,适用于本校 2020 年夏季通俗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授权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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