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适用人群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与加分投档的区别
(一)投档时间不同:加分投档是在按志愿录取后、征求志愿前进行;降分投档是在征求志愿录取后进行(农林、石油、地质院校可不经征求志愿录取,在相应批次按志愿录取及加分投档录取后先降分投档)。
(二)分值不同:加分投档的分值为20分;降分投档幅度由招生院校提出,最大可降至下一批次投档控制线,一般可能大于20分。
(三)实行批次范围不同:加分投档在第一、二、三批录取中实行;降分投档在一本批次和二本批次录取中实行,高职(专科)批次招生不实行降分投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