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考生报名材料办理与审核
(一)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
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高考报名前,应届毕业生须提前办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应届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表》(见附5,简称《学籍户籍审核表》);往届毕业生须提前办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6,简称《报名资格审核表》)。《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签署意见为“材料已核,同意报名高考”的,才能在我省正常报考,并填报本专科批次院校志愿;签署意见为“仅限报高职院校”的,只能填报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仅报考高职院校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分段、“3+证书”、高职自主招生)无需填写《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办理流程如下:
1.考生办理流程。考生注册成功后,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学籍户籍审核表》或《报名资格审核表》后,应届毕业生连同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提交所在中学集体办理《学籍户籍审核表》;往届生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办理《报名资格审核表》。
2.中学审核。应届毕业生所在中学负责《学籍户籍审核表》内容的初核工作,包括核对《学籍户籍审核表》信息与相关证件信息是否一致,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是否属实等。审核完成后,由中学校长签名,并盖学校公章后,提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
3.县区招办审核。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证明材料,审核《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给出“材料已核,同意报名高考”或“仅限报高职院校”或“不同意在我省高考报名”的审核意见并签名盖章。各地应充分利用学籍、户籍数据进行核验,审核结果在高考报名系统上提交,并及时告知考生。
(二)随迁子女考生。
随迁子女考生在高考报名前应提前办理《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7,简称《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办理流程如下:
1.考生提交材料。考生填写《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父母社保(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给所在中学进行资格初核。
2.中学初核。中学负责对《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进行初核。初核主要包括考生所填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我省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经初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根据各市县制定的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具体工作流程,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不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所在中学应及早做好解释和学生分流工作,引导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尤其是艺术类、体育类、中职类等特殊类型考生,因考试时间较早,一旦错过当地高考报名将无法安排考试。
3.职能部门审核。各市县根据本地随迁子女审核工作流程充分利用数据联审等方式,对随迁子女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办理《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盖章等。审核结果应尽早告知考生。
4.考生录入信息。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考生应在网上预报名后,通过高考报名系统输入《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确认时,连同身份证、户口簿等报名材料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残疾人考生。
残疾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在高考报名系统上填写相应的残疾信息。根据《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考生可以申请在普通高考中佩戴助听器、使用光学放大镜、使用大字号试卷、延长考试时间、免除英语听说考试等合理便利。办理流程如下:
1.考生申请。残疾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填写《残疾人报考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8)在高考报名时向报名点提出正式的申请,并按当地安排,由专家组进行现场确认和评估。无残疾人证考生不能申请合理便利。肢体残疾申请延长考试时间的考生,应在申请表中说明考生肢体残疾的具体情况,是否影响书写,必要时可附医院诊断报告。
2.市县审核评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联合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残疾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形成《残疾人报考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见附9)。
3.结果告知。各市汇总所有考生申请表和评估表,填写《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见附10),于2020年11月25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一处)。省教育考试院将联合省残联、医疗专家进行复核,最终审核结果由省教育考试院发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