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为做好考生办理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下称“成绩”)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转出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按简化办事流程,简化操作手续,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外省户籍考生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参加我院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需转出我省,我省原则上不再进行审核和出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书”。考生可向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提供成绩证书(含电子版),各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报名报考”条目进入“高中学考-考生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eeagd.edu.cn/xyspzc),也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考试成绩栏目,凭考生号和密码查询验证考生的考试成绩。
二、成绩转入办法
我省户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参加由外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转入我省,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全程网上办理考试成绩转移手续。我院不受理非我省户籍考生成绩转入申请。
(一)考生网上申请。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15日,我院将开放“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成绩转入网址:http://www.eeagd.edu.cn/xyspzr;考生也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报名报考”条目进入“高中学考-考生成绩转入”)。各市招生办或考试中心(以下统称招生办)应通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录,按要求在网上提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成绩转入申请并确认。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只作为学生普通高中毕业的依据之一,不用于春季依学考成绩录取高职院校的依据。
(二)考生提交相关材料。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身份证、我省户口簿(有户主页和本人页,下同)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书(成绩证书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下同)等相关材料的PDF文件,并在网上确认签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1)。承诺填写的全部信息以及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没有隐瞒或虚构任何事实,也没有造假等不诚信行为。
(三)县级招生办受理并公示。2021年1月16-30日,县(区、市,下称县)级招生办受理并公示。县级招生办、中学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入审核”,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在网上办理成绩转入初审手续。要认真核实有关材料,考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受理。同时公示考生提供的有关信息,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接到举报的要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四)市招生办复审。各市招生办在2021年2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入审核”,复审县级招生办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务必确认考生已将全部科目成绩转入,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等级填报,其他省份的考生成绩按等级填报,成绩等级转换表详见附件2。
(五)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我院根据有关规定网上审核考生成绩转入申请,于2021年3月15日前在网上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进入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20日-5月20日自行下载并打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证书”;逾期系统关闭后将不能下载并打印证书,但不影响已转入的成绩在招生中的使用。转入流程详见附件3。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转入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以当年高考招生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三、工作要求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要切实重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转入审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2021年的成绩转入审核工作。各考生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及时跟踪成绩转入转出结果。
联系部门:考招二处
联系电话:(020)38627908,85212185,38627897。
附件:
1.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网上确认承诺书)
2.外省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等级转换表
3.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性转入办理流程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