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增城中学自主招生简章(2023)

2023/11/21  教育  阅读:  【放大镜】  

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增城中学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2022〕2号)要求,经批准,我校2023年自主招生工作简章如下:

  一、招生计划、范围

2023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为62个,其中招收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计划不超过18个。我校面向增城区进行自主招生。


二、特色项目名称和培养简介

  项目名称:翱翔数理拔尖人才培养项目。

培养简介:自主招生成绩优秀考生将编入增城中学华中师大数理实验班,进行小班化教学。


三、报名条件

  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

(一)参加我市中考报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和增城区学籍的考生,或具有增城区户籍的外地返穗生,或具有增城区学籍和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资格的随迁子女。跨区生按户籍所在区报考。

(三)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5门录取参考科目成绩等级须达到5C及以上。

(四)认同增城中学“人文·人本·人和”的办学理念,在初中阶段综合素质优秀,数学、物理学科特长突出,具有较为出色的学力潜质和思维品质,具有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根据自主招生的相关政策和我校的需求,我校的自主招生对象暂定为数理类拔尖人才。


四、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在全市统一安排时间内组织开展综合能力考核。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考生数理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进行全面考核、评定分数。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成绩在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考核方式:设置具体的隐含数理问题的特定情境,考生通过观察、思考、推导、演算等方式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然后表达给现场评委;评委通过考察考生应对具体情境的观察、逻辑推理、解决问题和

口头表达等能力,给予百分制评分。


五、培养机制

经自主招生录取的优秀考生将编入我校2023级华中师大数理实验班。华中师大数理实验班将由华中师大派遣老师任教,选拔相应人才参加数学、物理学科培训。目标为三年后通过数理强基计划等方式进入国内知名院校。


六、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3日9:00至5月16日18:00 。考生须 在 报 名 时 间 内 凭 考 生 号 和 密 码 登 录 中 考 服 务 平 台(https://zhongkao.gzzk.cn/),核对个人基本资料后进行报名,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普通高中学校。考生需在中考报名平台下载《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报名表》(简称《报名表》,下同),完成基本信息、个人简介、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情况、推荐材料等佐证材料填报后,按指引将《报名表》和《广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下载)上传至中考服务平台。考生须在5月16日18:00前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逾时未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确定综合能力考核名单:5月19日前,我校组织开展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综合能力考核考生名单。

(三)综合能力考核资格名单公示:5月22日至5月26日,在广州招考网、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示我校综合能力考核资格考生名单。

(四)志愿填报:6月1日至6月5日,进入我校综合能力考核名单的考生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在第一批次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五)考核通知:考生须于中考录取计分科目笔试后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平台:“广东增城中学”,下载打印综合能力考核通知。

(六)综合能力考核:中考录取计分科目笔试后,我校按全市统一安排组织开展自主招生综合能力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后期在我校公众号上公布在具体时间按时报到。

(七)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公布:考核结束后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布。

(八)录取:考生自主招生成绩应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由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按照比例合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70%、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30%。投档时,按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自主招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2023年广州市普通高中第三梯度投档控制线。


七、宿位安排

  经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将全部安排内宿床位。


八、咨询及投诉处理机制

(一)我校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公示要求,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主动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咨询及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31562091

  投诉电话: 82659383

  电子邮箱:373890608@qq.com

  微信公众号:增城中学

  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荔城大道420号增城中学

九、附则

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上报市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本《简章》由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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