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学参考讯,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为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今年我省的实际情况,省招生委员会制定了《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下称《规定》),其中有关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的规定主要包括下面内容,了解这些内容,有利于考生更科学、更合理地填报志愿。
《规定》指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符合同批录取资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省招生办公室按投档原则,以一定比例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给高等学校,由高等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的专业,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省招生办公室对高等学校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高等学校提交的录取和退档名单进行核准备案,为高等学校不合理录取或退档的考生向高等学校提出复议。高等学校必须认真对待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的复议,对不合理落选的考生,高等学校应予以纠正,如不纠正,考生提出质疑或上诉,高等学校必须进行解释和妥善处理。对群众来信来访,高等学校应认真、及时接待处理。
《规定》明确指出,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继续全面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这些规定显示,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普通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体现在录取工作上,高校在确定投档考生专业及录取与否上有较大的自主权。同时,也必须承担责任,即对不合理落选的考生,高校应予以纠正,并作出必要的解释和妥善处理。因此,今年在录取上,考生如有疑问,可先向高校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