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高考志愿网上报名,被录取不得更改学校,不报到无录取资格

2013/3/22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2013广东高考的考生注意了:考生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填报志愿是在公布考生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实行按考生成绩分段填报方式。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须承担落选责任;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高等学校;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当年的录取资格。

考生志愿是省招生办公室投档、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规定》强调,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同时也规定:

      1.考生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应认真了解有关高等学校情况和招生章程,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规定,根据自身条件认真填报志愿。考生所填志愿信息确定上传后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本人对不按时签字确认和由他人代为签字确认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志愿信息一经网上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2.考生填报志愿在公布考生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实行按考生成绩分段填报方式。届时,考生需注意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填报志愿时间,按时办理网上填报志愿手续。
      3.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1]74号)、《关于做好201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招[2011]24号)的规定,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时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行。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不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体育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本科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以及填报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本科专业,考生省级统考术科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类别的术科资格线。
      4.符合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11]394号)有关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本科专业时,必须在本科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栏目中填报有关院校及专业。报考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的院校时必须在“各类预科班”栏目中,根据本人的成绩与公布的各批次本科院校预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相关的院校及预科专业。考生在各批次本科院校预科班中只能选择一个批次一所院校。
      5.“各类预科班”栏目中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三侨一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符合多项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类一所院校。
      6.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根据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按规定填报相应层次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能达到相应层次高等学校录取要求的,其填报的对应学校志愿无效。
      7.各批次高等学校录取后,省招生办将根据录取情况公布招生计划缺额较大的高校(专业)的计划缺额情况及补填志愿要求,公布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组织相关高校进行二次录取。
     8.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必须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是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高等学校;凡是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当年的录取资格。
     9.报考提前批军队院校、国防生须进行军检的考生,具体填报志愿和军检时间、办法另有规定,考生应在6月底及时向当地招生办了解,或查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以免错过报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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