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6 体能测试:
内容:男生:1分钟跳绳 → 1分钟仰卧起坐 → 1分钟立卧撑跳起
女生:1分钟跳绳 → 1分钟仰卧起坐 → 5米×6次往返跑
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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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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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卧起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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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卧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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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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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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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多于1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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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多于3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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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多于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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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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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多于1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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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多于2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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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3.5秒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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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7 面试标准:
面试满分值为100分。面试项目包括初试、复试、专业素质面试、体能测试,其中初试和体能测试结果不计入面试分值, 但根据测试情况分合格和不合格。空中乘务和航空保安专业的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60分为不合格;航空会展、航空港安全检查和航空服务(机场运行管理)专业的专业素质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专业素质面试成绩<60分为不合格;如考生在面试过程中有任何一个项目(项目包括初试、复试、专业素质面试、体能测试)不合格,则该考生面试不合格。
4.4.2.8 面试说明:
为了让考生有更多专业选择的权利,我院对于某一专业面试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项目(项目包括初试、复试、专业素质面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如果其满足其他专业的报考条件,并自愿提出申请的,经现场审核合格者,给予其一次调整报考专业的机会(每位考生有且只有一次调整报考专业的机会),并允许其参加调整后专业的面试。
4.4.3 体检
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4月22日(上午7:30-10:30)和4月23日(上午7:30-10:30)
体检说明:为了减少考生空腹排队等候时间,体检工作分两天进行,按照考生户籍所在地来划分不同的体检日期,其中非广州市户籍和从化、增城的考生,安排在4月22日体检,广州市户籍(从化、增城除外)的考生,安排在4月23日体检。
体检医院:广州民航医院(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90号)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5 录取规则
5.1预录名单的确定与公示
5.1.1面试不合格者表示该考生总体考核不合格,不能被录取。
5.1.2 体检不合格者表示该考生总体考核不合格,不能被录取。
5.1.3 确定预录名单:学院自主招生办公室将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分别按专业,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综合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提出各专业的预录名单,报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同一专业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5.1.4 公示预录名单: 5月10日前,预录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