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方案(4)

2013/3/24  http://www.cankaoxx.com  阅读:  【放大镜】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6分、14分、12分。
2、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文艺竞赛或体育竞赛一、二、三名者分别加14分、12分、10分。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1、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20分。
2、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5、10分。
3、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文艺竞赛或体育竞赛一、二、三名者分别加14分、12分、10分。
九、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如某招生专业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数量不足,学校将减少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一)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
(1)进入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办法
按普通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专业)的1:2的比例,划定进入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2)录取名单确定办法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情况,划定最低拟录取资格线,然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平行志愿方式)。
2、产品造型设计专业(美术类)
(1)进入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办法
根据产品造型设计专业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2)录取名单确定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生录取原则
1、进入技能测试考生名单确定办法
以志愿优先为原则,考生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名单。如果某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笔试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2倍,则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全部进入技能测试阶段,缺额部分从第二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补充。
2、录取名单确定办法
技能测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各专业考生的总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拟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某专业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少于该专业招生计划,则从第二志愿报考该专业且总成绩达到该专业最低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充。(说明:第二志愿考生包括:1、笔试后,未能进入一志愿专业,二志愿进入到该专业的考生;2、技能测试后,未被一志愿专业录取,二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

(三)相关说明
1、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2、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3、录取的考生不能转专业。
4、5月10日前,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省招办审核结果为准。我校将根据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招生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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