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方案(5)

2013/3/24  http://www.cankaoxx.com  阅读:  【放大镜】  


5、被录取的考生,高考时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本、专科层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十、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
(一)报名考试费
1、普通高中生毕业生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50元/人;面试:50元/人。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50元/人;专业综合理论考试:45元/人;技能测试:70元/人。
 
(二)学费及住宿费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学制 学费
(元/学年)
住宿费
(元/学年)
软件技术 普通高中
应届毕业生
3年 6500 1500
电子商务 6500
商务英语 6500
文秘 5500
应用电子技术 6500
汽车整形技术 6500
产品造型设计 7500
软件技术 中职学校
应、往届毕业生
2年 65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5500
应用电子技术 6500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录取新生于9月份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十二、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集体研究决定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
我校自主招生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命题、录取等工作。
十三、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1日—25日 编制招生方案、招生章程、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宣传
3月21日—25日 接受考生报名
3月28日前 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审核结果
4月20日 组织考生进行笔试(综合文化知识考试)
4月26日前 公布综合文化考试成绩,并公布进入面试和技能测试考生名单
5月4日 组织面试或技能测试
5月10日前 公布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
5月30日前 公布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十四、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招生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处
联系人:李志
监督电话:0756-7796896
电子邮箱: kgyjjs@126.com
(二)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56-7796111,0756-7796211,020-85297313
0756-7796101, 0756-7796126
传真:   0756-7796186,020-8529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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