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4)

2013/3/24  http://www.cankaoxx.com  阅读:  【放大镜】  

 (四)安全保卫小组,负责整个招生录取过程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十三章  时间安排

    第三十四条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负责部门

向省招生办公室报送招生章程、实施方案及培养方案

2013年3月5日前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考试方案及培养方案

2013年3月15日前

工贸学院

招生宣传发动、组织高考补报名

2013年3月6—20日

工贸学院、地市招办、中职学校

组织考生网上预报名

2013年3月21—25日

中职学校、工贸学院
考生凭高考报名回执到工贸学院确认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2013年3月22—26日

工贸学院

审核考生材料并公示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和加分考生名单

2013年3月底前

工贸学院

考试命题、印制试卷

2013年4月15日前

工贸学院

安排考场、编排试室

2013年4月20日前

工贸学院

发放准考证

2013年4月20日前

工贸学院

组织体检

2013年4月底前

地市招办

组织综合文化知识和综合理论知识考试

2013年4月20日

上午:8:00-10:00 综合文化知识;

上午:10:30-12:30 专业综合理论

工贸学院

公布达到规定的综合文化考试要求考生名单

2013年4月26日前

工贸学院

组织专业技能考核

2013年4月27日

上午:8:00-12:00

工贸学院

公布考试成绩(总分)

2013年5月5日前

工贸学院

公示拟录取名单

2013年5月10—15日

工贸学院

录入拟录取考生信息,打印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办公室院审核备案

2012年5月15 -18日

工贸学院

根据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2年5月20日前

工贸学院

第十四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刘 芳

    监督电话:(020)87702519

    传真:(020)87647600

    电子邮箱:  abc200502@sohu.com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7745757

    传真:(020)87243522

    电子邮箱:  gdgmxsc@163.com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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