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安全保卫小组,负责整个招生录取过程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十三章 时间安排
第三十四条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负责部门
|
向省招生办公室报送招生章程、实施方案及培养方案 |
2013年3月5日前
|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考试方案及培养方案 |
2013年3月15日前
|
工贸学院
|
招生宣传发动、组织高考补报名
|
2013年3月6—20日
|
工贸学院、地市招办、中职学校
|
组织考生网上预报名
|
2013年3月21—25日
|
中职学校、工贸学院 |
考生凭高考报名回执到工贸学院确认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
2013年3月22—26日
|
工贸学院
|
审核考生材料并公示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和加分考生名单 |
2013年3月底前
|
工贸学院
|
考试命题、印制试卷
|
2013年4月15日前
|
工贸学院
|
安排考场、编排试室
|
2013年4月20日前
|
工贸学院
|
发放准考证
|
2013年4月20日前
|
工贸学院
|
组织体检
|
2013年4月底前
|
地市招办
|
组织综合文化知识和综合理论知识考试 |
2013年4月20日
上午:8:00-10:00 综合文化知识;
上午:10:30-12:30 专业综合理论
|
工贸学院
|
公布达到规定的综合文化考试要求考生名单 |
2013年4月26日前
|
工贸学院
|
组织专业技能考核
|
2013年4月27日
上午:8:00-12:00
|
工贸学院
|
公布考试成绩(总分)
|
2013年5月5日前
|
工贸学院
|
公示拟录取名单
|
2013年5月10—15日
|
工贸学院
|
录入拟录取考生信息,打印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办公室院审核备案
|
2012年5月15 -18日
|
工贸学院
|
根据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
2012年5月20日前
|
工贸学院
|
第十四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刘 芳
监督电话:(020)87702519
传真:(020)87647600
电子邮箱: abc200502@sohu.com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7745757
传真:(020)87243522
电子邮箱: gdgmxsc@163.com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联系我们
咨询找校(备注:学校+姓名)
温馨提醒:
关注公众号【广东招生在线】,回复【456】,可获取高考、学考、自招、高职高考等报名时间、报考办法,报名网址,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录取分数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