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异地中考方案正式实施,虚假材料取消学籍

2013/4/8  南方都市报  阅读:  【放大镜】  

                      东莞异地中考方案正式实施,虚假材料取消学籍

     2013年,只要满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一年学籍,父母双方或一方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或以上,就可以报考普高。明年,则需要三个条件都满足“两年”。

    东莞版“异地中考”办法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从今日起至4月19日到新莞人服务管理局提交现相关材料。

  昨日,市政府正式发布《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非莞籍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职和技工学校的录取,全面放开,不设任何门槛。

  普通高中录取,设置三个条件,满足者,可报考普高,并根据提供的公办普高学位择优录取。

  今年,东莞向非莞籍的随迁子女提供1300个公办普高学位。

  资格认定细则暂未出台

  上周,东莞版“异地中考”办法出台。今年起,非莞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该学业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依据,报名办法与本市户籍考生相同。

  对非莞籍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职和技工学校的录取,全面放开,不设任何门槛。想报考普高的,需要到所在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不过,报考普高的资格认定细则暂未公布。

  此外,该办法明确在莞参加异地中考的,必须是非莞籍的、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往届学生不在范围内。

  部分学校误读报考门槛

  普高报考,东莞设置了三道门槛。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三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年或以上。

  考虑到异地中考刚开始实施,东莞也给出了两年的过渡期,条件放宽。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只要满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一年学籍,父母双方或一方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或以上,就可以报考普高。明年,则需要三个条件都满足“两年”。

  记者走访市内学校,发现部分学校在向学生传达莞版“异地中考”办法中,对“三个条件”有所误读。部分校方误解为从今年起就得满足“三个三”条件,而事实并非如此。

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学籍

  值得关注的是,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及当年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的资格。入学后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学籍。

  因父母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需随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就读的随迁子女,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监护证明,并符合异地中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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