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实验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招生简章
我校自2002年开办“广东省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简称“创新班”)以来,在各地级市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每年“创新班”超过90%的学生,分别考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著名高校。截至2013年4月,在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大赛中获国际级9项、国家级奖项259人次、省级奖项416人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广东实验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2013年秋季招生的通知》(粤教职函[2013]45号),我校2013年高中将继续面向广东省9个地级市招录“广东省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共100名,包括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佛山市、肇庆市、云浮市、阳江市、茂名市、湛江市。
2013年“创新班”各地级市招生名额
地 市 |
招生名额 |
地 市 |
招生名额 |
珠海市 |
5 |
云浮市 |
10 |
中山市 |
5 |
阳江市 |
9 |
佛山市 |
18 |
茂名市
|
18 |
江门市 |
8 |
湛江市 |
15 |
肇庆市 |
12 |
合 计 |
100 |
报名条件: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初中阶段获得全国数学、物理奥林匹克竞赛省一、二等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一、二等奖或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优先选送;综合素质强,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秀,中考成绩优异,名列所在地级市前茅。
报名方法:(1)学生自愿到当地教育局报名,各地级市将在2013年7月17日前向省实和省教育厅报送“创新班”选送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选送名单由地市教育局在完成当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创新班”的招生条件和报考志愿,以及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在地市排名先后的顺序,按分配名额确定。(2)我校根据地、市选送的学生和分配的名额,严格按规定程序,择优录取,经省教厅核准后,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