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返穗生跨区生2015年初中升学办法及办理程序

2013/5/2  海珠区教育局  阅读:  【放大镜】  

2013年海珠区返穗生、跨区生初中升学办法及办理程序
  返穗生是指户籍在海珠区,在本市以外地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跨区生是指户籍在海珠区,在本市其他区(县级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一、申请办法
  返穗生、跨区生需回户口所在区升读初中的,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区提出申请。
  1、 提交户口簿(原件和户主页、父母和本人页复印件)
  2、 学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
  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租赁合同等)。(原件与复印件)
  4、 毕业小学出具的盖有学校公章的学历证明原件。其中跨区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学登陆“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所打印的“学生信息”表。
  二、办理程序
  办理形式:现场集中办理。
  办理时间:2013年5月9日8:30-11:30、14:00-16:00
  全广州市统一只有一天办理
  办理地点:海珠区少年宫(西校区),同福中路303号。
  咨询电话:8440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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