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3年招生简章
院校代码:10574
一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须具有高中、中专学历或同等学历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须是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2月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可报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1日至5日。考生通过互联网进行预报名。登陆网站了解报考须知,自行录入本人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选考科目、报考志愿等)。
2.正式报名时间:2013年9月6日至10日。由考生本人在正式报名时间内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进行验证及电子摄像以确认报名资格,并交纳报名费。
3.正式报名办法:⑴考生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或暂住证所在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报名。⑵考生报名时应按规定交验高中或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以及照顾加分等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相应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考生报名时,必须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姓名和身份证号,考试和录取以此为依据,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报名的姓名和身份证号。⑶报考专科升本科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网上查不到大专毕业证的考生必须提前办理大专学历鉴定书)。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2月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可报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报名时需交验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的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各科成绩(每科具体分数)合格的证明。参加自学考试各科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必须交验省自考委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三、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专科各专业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三科。
专科起点本科考试科目:文史类(含外语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教育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各统一考试科目试题满分均为150分。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3全国成人高考统考时间为:10月中旬。请考生到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考场安排、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等可通过一下网址查询。
五、录取和通知
凡报考我校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均由我校录取,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审批后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由我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约在十二月下旬发出,广州地区业余各专业录取通知书不寄发,考生可到各有关专业院系领取。
六、学习时间安排及上课地点
函授教育每学期面授时间约为20天(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十一”放假期间),全省班上课地点在石牌桥校区,其他班上课地点在招生地域所在地的办学点。业余上课时间每周约12学时。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或节假日,具体时间由教学院、系确定,上课地点在石牌校区、南海校区或校外教学点。
七、学费
按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华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函授、业余各专业学费标准
单位:元
培养
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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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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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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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科
起
点
本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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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汉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新闻学方向)、编辑出版学(广告方向)、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方向)、汉语言文学(高级书法艺术方向)、汉语言文学(中英文秘书方向)、传播学、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方向) 、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金融学(理财方向)、旅游管理、管理科学(投资理财与项目管理方向)、管理科学(工商企业管理方向)、行政管理、金融学(会计电算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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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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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教育学(教育管理方向)、教育学(心理教育方向)、教育学(小学教育方向)、学前教育、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物流管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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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英语(商务方向)、英语(翻译方向)、英语(教育方向)、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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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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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体育教育(师范)、心理学(人力资源测评与管理)、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师范)、化学(师范)、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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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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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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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中
起
点
专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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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汉语(汉语言文学方向)、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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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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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汉语(汉语言文学方向)、法律事务、人力资源管理、会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行政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商务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房地产经营与土地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金融与证券、会计(会计电算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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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体育教育(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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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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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教育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制作、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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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毕业和待遇
华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均经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国家均承认其学历。其使用和工资待遇等方面,可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本科各专业毕业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经华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可授予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后回任职单位工作,我校概不负责分配工作。
华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广东省属高校中唯一的国家 “211 工程 ” 重点建设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创办于1955年,经过五十多年办学实践,以开设专业多、教学力量雄厚、管理严、质量高形成自己的特色,学生遍布广东全省和香港、澳 门地区。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全校成人教育、开放学院、自学考试以及各类非学历培训、继续教育的管理。1996年全国首次进行函授、夜大学教育评 估,华南师范大学函授教育被评为优良等级。2003年继续教育学院与教育科学学院联合申报获得了成人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起已面向全国招 收该专业硕士研究生。
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2012年华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计划招收函授、业余学生约6800名,其中专科起点本科计划招生约3600名,高中起点专科计划招生约3000名。热忱欢迎有志与学习、提高的在职教师、干部、职工和社会青年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