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留学中介机构
第一,资格认定书。要看看这家中介机构有没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
第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看看上面有没有明确写着“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内容。如果营业执照中没有这句话,表明其营业范围不包括办理出国留学的项目,是非法的。另外,认定书和营业执照,都必须是原件,上面必须盖有颁发机构的红章。
第三,合作协议书。中介机构介绍的外国学校,是否有以中介机构本身的名字和该外国大学直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这个协议书也应该是原件,而且外国学校的资格还需要经过我国驻外的使领馆的认证。比如A国的大学,要有中国驻A国的使领馆对它的认证书,这个认证书可以是复印件,原件都由市教委外事处统一保存。协议书和认定书都是缺一不可的重要文件,它们体现了中介机构代理学校的资质,以及政府对该资质的认可。
第四,留学协议书。办理出国留学的市民,一定要与中介机构签订出国留学的协议书,注意协议书上要有连续的编号。在协议书上代表甲方签字的人员,必需是中介机构的法人代表。如果签字人不是法人代表本人,那么签字人也要有法人代表的授权书,才有资格签署协议书。具备了这些条件,才是合法的、可靠的、正规的留学中介机构。
出国留学警惕三大骗局
第一类,网上发布的“免费中介服务”的骗局。这类从事留学中介服务的网站,往往没有留学资质,因而不能在平面媒体上刊登广告,他们经常在各种搜索引擎类网站或者别的知名网站上发布链接广告,打出的旗号还通常是:某某网站“提供免费的专业的出国留学咨询,免费专业的出国留学指导以及资讯”,表面上这些号称能提供免费中介服务的网站,实则变相收费,等你发现的时候,你所缴纳的费用累计在一起比正规机构收的还多,服务质量也不能得到保证。
第二类,不少的机构打着“中外合作办学”的旗帜出现,实际上也在从事没有经过资质认证的中介活动。教育部国际司涉外监管处处长陶洪建告诉记者,现在高校和一些机构都在办国外大学的预科,但是很多预科其实是培训班性质,国外学校也并没有老师派过来。走向世界留学的刘总经理认为,很多来国内办预科的国外学校,在国外都往往不是好学校;他们的招生往往是有困难的。消费者如果在国内参加了他们的预科班,等于是提前被他们“蓄水养鱼”的招生策略困住了。
第三类,有的机构打着国外学校办事处的名义进行招生等活动,号称是提供免费学校信息,有的还现场就发录取通知书。温馨提醒: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并没有做过国外文化教育机构可在国内设办事处的承诺,法律规定也不允许,所以这些机构一概不可信。这类学校专门只是向学生提供学位,但是教学质量根本无法保证,所收学费还往往比正规的院校高出好多倍。
出国留学注意事项
第一步选择哪个国家去留学,是首要准备工作。对中国学生来说,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是国家的教育水平及自身的经济能力,还有对自己长远发展的计划与期望。从英语系国家来说,主要留学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非英语国家但用英语授课的主要是荷兰,非英语国家用当地语言授课的主要是法国和德国。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例如法国的公立大学免收学费,前提是必须掌握法语;荷兰教育质量很高,本科学费很便宜,但不是移民国家。具体的选择要根据个人以及家庭的需要做出决定。
第二步是选择专业。为什么我们说先选专业再选学校呢?从加强职业规划的角度出发我们建议应该在选学校前先选专业。因为大学的专业学习极有可能(当然转行的情况除外)是一个学生将来很长一段时间甚至是安身立命的教育资本,一方面要结合自己的特长和兴趣爱好,因为兴趣是学习的最大动力,选择一个自己喜欢且较易把握的专业,这样可以学得比较轻松,获得成功的机率也相对较大;另一方面,要根据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和人才市场的走向,选择有发展潜力的专业,而不能急功近利,盲目追捧热门专业;更不能因为仰慕某间大学的“名气”或排行榜的位置而选择这间大学,然后在这间大学所提供的专业课程里选择一个课程但未必是自己喜欢的专业来读。这样其实是将选择的因和果倒置了。
第三,选择学校。我们知道好的大学不一定所有专业都是好的。比如在广州,中大是最出名的,可是你读通信或建筑,你该去华工,如果读外语你可能该考虑广外。那怎么样判断某个大学的某个专业是强项呢?在确定了专业的前提下,可以参考这个大学在该专业领域的学术声誉、研究成果、师资水平、录取难易、毕业生就业、起薪等指标来衡量。
第四,选择城市。前面几点选下来,如果仍然有多种选择,就可以在城市间做出选择了。选择的时候可以注意几点:城市的生活指数,一般大城市生活费用会比小城市高些,主要是反映在房租上;城市的气候条件,是冬暧夏凉还是四季分明;城市的人口及中国学生的人数等,有些人喜欢中国人较多的城市因为相处容易,照应方便,有些人喜欢中国人少的城市因为觉得对融入当地社会有帮助。
自费留学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一)中介服务机构必须与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签订《委托监管备用金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将备用金存人指定国有银行中该中介服务机构的委托账户。
(二)该备用金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实行监管。未经监管部门的共同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三)备用金及其利息归中介服务机构所有,但不得用于中介机构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损害赔偿以外的其他用途。若中介服务机构解散、破产或者合并,其备用金及其利息作为中介服务机构资产的一部分,按照有关的法律处置。
(四)若中介服务机构无力按照仲裁机构的裁决和人民法院的判决进行赔偿,或者无力支付行政罚款、罚金时,可以书面形式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提出暂时动用备用金及其利息的申请(并附仲裁机构、行政管理机关、人民法院的裁决书、处罚通知书、判决书复印件),但必须在2个月内补足备用金。
中介机构拒不执行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决或者判决,拒不支付罚款、罚金的,由执行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自费留学申请人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常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一)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纠纷,中介机构向自费留学申请人给予适当补偿;
(二)申请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以得到合理补偿,或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内容由求学参考网独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