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出国留学?
首先要准备好公证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一式两份的学历公证和出生公证。这两份公证书属公证处正常业务范围,国际认可。学历公证内容包括公证您毕业的学校、最高学历、毕业时间、专业名称以及毕业证书号;出生公证内容包括公证您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国籍以及父母姓名。这些公正均须译成出国留学的国家的语言附注于后。
其次申请大学。将您的公证材料、手写申请表以及校方必要的预注册金额一同寄往您心仪的国外大学秘书处。手写申请表必须有以下必要内容: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国内的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另外还要写明您在国外期间的进修专业计划、费用安排计划、在国外欲滞留年限、个人和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这份材料寄出后,若得到校方认可,则最快2周时间您可以收到大学的入学通知书和住房担保书。这两份材料是办签证时必备的!
再次办理护照。目前国内公安部门已大大放宽了公民出国的审查限制。您只要将入学证明、公证材料、户口簿、银行存款证明(视当地公安机关规定),以及填写好申请表格递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即可。当然,此期间可能需要到派出所政审、核实。对于大学毕业生来说,还需要到省教委留学中心领取审批材料。这主要是考查大学毕业生在国内的工作服务年限(按规定国家统招硕士3年、本科5年、专科2年;计划内、外的委培生、自费生、定向生均无服务年限限制)。若未满服务年限,则要偿还国家培养费用(硕士3000/年、本科2000/年、专科1500/年,视各省份具体情况而定)。另外省教委还要求提供国安局的国家安全教育证明书及银行资金担保证明(此证明可与办护照的证明同)。材料备齐后,一般公安机关可在一周之内办完护照。
最后办理签证。签证是最为关键的一关。为了成功拿到签证,事先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先在各地域使领馆领取申请表,然后须在文化处审查。这是关键一步,一般签证官会问些简单对话,主要看你的材料是否齐全。签证必备的材料大致包括:大学入学通知书(仅有语言学校录取通知书还不足)、国外住房担保书;出生公证、学历公证(备法文翻译);身份证、护照;本人银行存款证明(10万元人民币,美金、人民币均可,此存款在获签证之后即可取出自用);大学毕业证书原件;语言成绩(由使领馆提供备案);个人笔述申请材料(英文),包括留学专业、留学年限、回国打算等;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各一份。注意:须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所有材料应译成英文(公证书),原件将退回给申请者。签证申请材料包括:除原件外,要有两套完全相同的材料,每套中要包括一份表格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签证处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补充材料。全部材料备齐递交后同样有被拒签的可能。
留学中介机构设立条件
1、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或教育服务性机构。2、有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自费留学政策并从事过教育服务性业务的工作人员。3、与国外教育机构已建立稳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4、有必备的资金,能在学生经济利益受损时保障其合法权益,按协议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