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材料上交: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部门,上交材料含以下内容:
1.自主招生报名表系统打印版(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并须签署推荐意见);
2.考生符合报考该专业的技能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证书封面页和内页所有页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
4.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
5.考生符合附加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需经学校盖章证实);
6.往届生需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五)寄送材料: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部门,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在所有上报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无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可以邮寄,也可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4月9日中午12点前),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六)寄送材料审查结果查询: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情况、处理进度;
(七)打印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现场确认:综合文化考试到我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审查、缴交报名费。
四、招生程序
(一)学校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二)符合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三)考生通过登录我校自主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资料,通过网上资料初审并打印报名材料,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部门,由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派专人(或委派学生)寄或送到我校招生办;
(四)附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以下附加项目最多不超过10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1. 中职阶段获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2. 中职阶段获由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者(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
奖项附加分不叠加,取最高分。
注:根据广东省自主招生文件要求,如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申请免试保送就读的考生,统一在高考高职(3+证书)类录取时向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办理申请手续,2014年的自主招生不办理免试录取工作。
(五)学校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试的笔试考生名单。考生通过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打印准考证;
(六)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全省统一于4月 19日进行,其中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时间分别为90分钟,考场设在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七)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执行。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当天缴交考试费,专业技能测试当天缴技能考试费;
(八)根据综合文化知识成绩、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成绩不得低于90分)和附加分之和,按照1:1.5的比例分专业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确定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划定;
(九)我校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技能考核(技能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能录取);
(十)录取总分=综合文化考试成绩(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附加分。录取办法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